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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气污染防治要过6次"大考" 末位要"请家长"
2017年04月25日 23:14天津日报记者 张鸣岐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做好天津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天津将采取6种考核问责方式,对全市及各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严格督察。
6种考核问责方式包括,一是依据市委、市政府《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其补充办法,运用经济奖惩、区域限批、公开约谈、组织追责等措施,确保《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市政府每周对空气质量综合排名最后1位和综合指数、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区进行约谈;每月对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后3位的区实行挂牌督办。三是严格执行《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四是建立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以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督察对象,并下沉至部分重点街镇、工业园区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地方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五是成立市级环境保护监察工作组,对地方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六是充分发挥各区各部门考核问责主观能动性,强化部门对区的考核,强化各区对各级乡镇街、各级网格长(员)、专职网格监督员的考核,坚决杜绝“零追责”。
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
7个区得奖 7个区挨罚
昨天,市环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天津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一季度天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49天,同比减少9天;重污染天数16天,同比增加7天,细颗粒物(PM2.5)、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同比均有所上升。
今年3月,天津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80,同比下降6.1%;达标天数18天,同比增加4天;达标比例为58.1%,同比上升12.9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2天,同比减少3天。PM2.5、PM10、SO2浓度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14.6%、26.9%、20.0%;CO浓度同比持平;NO2、O3浓度同比上升,升幅分别为18.5%、65.8%。
根据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结果,天津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武清区140万元、南开区120万元、静海区100万元、宝坻区80万元、河东区60万元、滨海新区40万元、和平区20万元。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津南区140万元、红桥区120万元、西青区100万元、河北区80万元、东丽区60万元、北辰区40万元、河西区20万元。蓟州区和宁河区不予奖惩。
3月份水环境状况
和平河西静海三区排名较好
昨天,市环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3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3月份全市共监测117个断面,Ⅱ—Ⅲ类水质断面13个,占11.1%;Ⅳ—Ⅴ类水质断面15个,占12.8%;劣Ⅴ类水质断面89个,占76.1%。
3月,按照各区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变化率各占50%权重统计,排名较好的前5名依次为和平区、河西区、静海区、北辰区和蓟州区,排名较差的后五名依次为西青区、东丽区、河东区、武清区和宝坻区。
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启动
对天津等7省市开展环保督察
据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4日全面启动,已组建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个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4月24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福建省工作动员会和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工作动员会分别在福州、长沙召开。其他5个督察组也将于近日实现督察进驻。
在具体督察中,督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情况等。
根据安排,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425/43072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