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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津约会女孩 先强奸后抢劫:男子被判5年6个月

2017年04月24日 22:50

每日新报记者张家民 外地来津男子通过微信约出一名女孩,带她去酒吧喝酒娱乐。当晚,该男子将女孩带到酒店,先强奸后抢劫。在潜逃两年之后,该男子终于被抓获。日前,经天津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该男子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彭某现年31岁,2014年,来津后以王某的姓名通过微信与女孩李某相识。同年5月19日22时许,彭某与李某一起在酒吧喝酒娱乐。次日凌晨1时许,彭某乘出租车将李某带至南开区一家豪华酒店,并以王某的姓名开了一个房间,以言语威胁恐吓,先后两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强行劫取其苹果手机一部、金项链一条和人民币3400元。之后,彭某逃逸,并将劫取的财物销赃变卖,所获赃款被其全部挥霍。2016年11月18日,彭某在乌鲁木齐被抓获归案。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424/43067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