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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严肃幼儿园中小学招生纪律

2017年04月21日 00:10

●招生不得考试

●证书不当依据

●坚决杜绝乱收费

天津日报记者 张雯婧 天津即将迎来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季。昨天,市教委下发《关于2017年严肃幼儿园及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各区教育部门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签订廉政承诺书。

按照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安排和招生工作程序,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将划片情况、学校信息、招生办法、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有关的内容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对入园、编班、收费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初中学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严禁招收借读生、协议生等,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要深入巩固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421/43054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