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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健食品企业实行分级管理 实行按年度评定
2017年04月17日 00:22天津日报记者 苏晓梅 记者昨日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推进保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该委制定了《2017年天津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通过实施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逐步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使“守法生产经营一路绿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量化等级企业条件为:在天津市内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上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报表》的保健食品(实体)生产企业。依据《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及日常监管情况,将企业量化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诚信企业,B级为基本诚信企业,C级为警示企业,D级为失信企业。企业量化等级实行按年度评定,实施动态管理,一般逐级升级,不得越级升级。期间企业有降级条件情况发生的,应立即下调其量化等级,并按照新的等级实施监管。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417/43038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