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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25名责任人受到严肃问责

2017年04月13日 20:50

天津日报记者 徐丽 全市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北辰区委高度重视,严管严抓。日前,北辰区在巡察和督查工作中发现2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迅速启动问责调查程序,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履职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区纪委仅用2天和4天时间查清问题,厘清责任,对25名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其中,8人受到党纪处分,1人受到组织调整处理,8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月15日,国家环保部督查组对我市进行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北辰区因散煤清洁化治理不力以及辖区内富莱德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未有效落实“错峰生产”、2家供热站燃煤锅炉除尘和脱硫设备未有效运转、双口镇域内多家企业电焊烟无组织排放、莱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废弃收集装置未启用等六个方面问题被环保部通报,在全市造成不良影响。北辰区发改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国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进行组织调整;区工信委节能科科长安玉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西堤头镇经发办主任魏贺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仓镇主任科员季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青光镇党委副书记高俊杰等8人被诫勉谈话;区发改委党委书记、主任穆怀增等9人被约谈。

2月18日,北辰区委巡察发现,区内津榆公路小淀镇域小贺庄村路段出现在建违法建筑4730平方米和违法占地2270平方米。小淀镇政府作为“拆违”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没有做到严盯死守,积极消除隐患,对违建相对人“双休日”抢建行为预判不足,且在国土部门巡察人员发现并告知后,没有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小贺庄村两委班子在配合镇党委、政府开展新市镇建设工作中,没有做到教育防控在先,没有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本村个别党员、群众的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管控职责缺失。小淀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李宝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小贺庄村主任杨海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小淀镇镇长张昊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小贺庄村党总支书记刘凤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辰区严肃查处上述两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区委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决心,以及用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治庸治懒治无为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北辰区纪委将上述两个案例在全区进行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是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政治立身,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用心用力用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三问”和“四提高”大讨论活动,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理念,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行动起来,真正践行讲政治、有作为、敢担当;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通过监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营造有作为、敢担当的政治生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压力激发动力,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413/43029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