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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借钱难铤而走险 高利贷“银”魂不散

2017年04月11日 23:48

□本报记者 高改芳

当中小企业、居民个人的正常融资需求无法通过正规金融渠道满足时,民间借贷应运而生。记者调查发现,包括高利贷在内的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并非泾渭分明。企业主在寻求正规银行贷款的时候,有时竟被引导至民间借贷。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包括高利贷,与某些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民间借贷一定不会消亡。银行在体制或者信用风险评价能力方面的欠缺,使得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必须通过民间借贷来满足。”某城商行支行长分析。但是高利贷作为民间借贷中的非正常部分,应当杜绝。

借不到钱铤而走险

上海冉能自动化公司的总经理王永军一直在为无法从银行借到钱而犯愁。他介绍,因为没有房产做抵押,银行信用贷款的利率一般要12-15%。即使收了这么高的利息,银行还是要求王永军为这些信用贷款提供反担保,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还不上贷款,王永军要承担无限赔付责任。

“我个人要为公司承担无限责任,那高于基准利率数倍的利息是干什么的?不是用来覆盖风险的吗?”王永军很不解。

实际上,冉能从一家只有五六个人的微型企业发展到现在有五六十名雇员、年营业额3000万元左右的小型企业,这七、八年间,王永军就从来没有从银行借到过一分钱。

“没有利率合适的资金支持,全靠企业自身利润积累和股东们的出资,所以企业扩张就比较慢。”王永军说。

今年春节后,王永军的公司获得了当地高新技术企业的称号,有当地政府做信用背书,冉能有可能获得银行的信用贷款,利率也有可能在10%以下。

“但现在只是意向,还没有最终和银行签协议。只要贷款利息在10%以上,绝大多数像我们这样的小企业都无法承受,因为我们的净利润也就是10%出头吧。利息高了,我们一年忙到头都是替银行打工了。”王永军说。

讽刺的是,在冉能租用的办公楼里,电梯间就堂而皇之地张贴着某金融服务集团提供贷款的广告。广告写明:“20亿资金大额房抵篇:写字楼、商铺、商场、会所、宾馆、豪宅,单笔放款额1000万-2亿,月息1.5+0.5服务费,优质抵押物1.2+0.5服务费。”

王永军看着这些近似高利贷的广告,不寒而栗。他的同学,也是十年前开始创业的企业主,就葬送在高利贷上。

“来了一单大项目,他想博一下,就借了高利贷。后来项目没做成,自己还被高利贷追债拘禁。最后连住的房子都被高利贷收去了,企业也没有了。”王永军回忆道。

民间借贷“傍”上正规金融

王永军介绍,现在有关部门也意识到其中的问题,也在积极提供一些担保措施,但仅停留在“锦上添花”的层次。很多急需资金支持的小企业,因为没钱铤而走险,找民间高利贷。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高利贷在内的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并非泾渭分明。企业主在寻求正规银行贷款的时候,有时竟被引导至民间借贷。

上海的许老板经营着一家服装公司,从某城商行借了1600万元。2015年9月4日,其中的10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据许老板介绍,他早在6月份就提出要还贷,但这家银行的支行长黄某就是拖着不让还,且黄行长一直承诺只要先还1000万元,然后可以续贷。等续贷放下来了,再还另外600万即将到期的。许老板为这些贷款抵押了自己约1600平米的厂房。

但9月7日1000万元还上之后,黄行长一直拖着没有续贷。就在6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的时候,黄行长突然说续贷批不下来,要求许老板还上600万元的贷款。许老板一下子慌了神。

明知道许老板一下子找不到这么多钱周转,黄行长非常“贴心”地替许老板找来了两家提供短期贷款的公司,他们可以帮助许老板周转资金,就是通常所说的“倒贷款”。两家公司说可以借600万元给许老板,一家两星期收12万,另一家要收9万。许老板一下子蒙了。

冷静考虑后,许老板拒绝了,这时候银行就申请执行他的抵押房产。为了还银行的600万元借款,为了房产不被处置,许老板不得已自己想办法去找高利贷借钱,才把银行的钱还掉。这当中高昂的利息许老板只能自己吞下。

今年1月份,银行和许老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许老板被要求在今年1月中旬前归还所有本金600万元,期内息约12万元。3月底前支付银行罚息、公证费、律师费共计100余万元。

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杜跃平指出,一般的高利贷公司都希望借款期限越短越好,利率一般能达到月息三分,还以服务费等各种明目收费。而期限越短,借款人就容易逾期还不上钱,他们就借机利滚利。最后借款人都是债台高筑。

杜跃平指出,高利贷表面上看起来能够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但实际上企业往往陷入更大的困局,无异于“饮鸩止渴”。

乘虚而入的高利贷

杜跃平律师介绍,目前民间借贷在百姓生活中的渗透率很高,高利贷可谓无孔不入,甚至击碎了年轻人的创业梦想。

小吴是上海一名创业者,企业初创缺资金。当他到某城商行咨询贷款事宜时,银行对他进行了资产评估,结果认为他暂时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银行的业务人员不失时机地向小吴推荐了能够提供借款的某资产公司。满怀希望的小吴为了向资产公司借款,用自己的房产做了抵押,且做了公证。小吴称,资产公司只给了他20多万元,但却威逼利诱他打了100万元的借条。最终,小吴不仅创业失败,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杜跃平律师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后,高利贷公司有早已通过律师起草好的借款合同,详细列明违约金、服务费、律师费等,对违约的“罚息”也很高。而且高利贷一般都要求借款人有房产抵押,抵押后甚至对房产限定价格买卖进行委托公证。所有的法律证据都对借款人不利。

上海市司法局近期向各区司法局、市公证协会下发了《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暂缓办理民间借贷类公正等事项的通知》,要求从4月5日起暂缓受审民间借贷等涉及非金融机构的理财活动公证,对残疾和70岁以上老人要求有近亲陪同办理。

杜跃平律师分析,上述措施出台反映相关部门已经觉察到在办理公证过程有个别人员与高利贷勾结,通过表面上合法的手段来达到实际上非法的目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界人士称,上海有些区县的公证处的确存在和民间借贷机构勾结的情况,个别公证员在公证处规定的收费之外,每单公证另外收取5000元好处费。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高利贷公司会利用这条司法解释“抬高”高利贷的利率水平。在这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对“高利贷”的界定一般是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以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4.35%计算,四倍的最高利率应该是17.4%。36%的司法解释大大高于这一标准。

高利贷难以杜绝

对于王永军、许老板和小吴的遭遇,在某城商行干了十多年的刘行长一点也不觉得意外。“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价能力是有欠缺的,而且几十年并没有实质性进步。”刘行长直言。

他分析,从理论上讲,银行是可以通过提高利率来覆盖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的。例如,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提高到10%以上,银行的坏账率即使上升到5%,那么银行仍有很大的利润空间。但实际上大多数银行都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里的不良率上升1%,都是银行、监管部门和投资者不希望看到的,无论银行的利润是否足以覆盖这些不良。事实上,银行并没有办法评判像王永军这样的企业主究竟有没有还款能力和意愿。一旦出现坏账,从银行领导到员工都会被追责,唯一的办法就是要求有抵押物。

小企业正常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民间借贷就有了生存的土壤。

国泰君安证券银行业分析师王剑分析指出,民间借贷(很多时候是高利贷)盛行之前往往是融资太容易,而不是太难。例如2010年宏观调控之前是2008-2009年的“4万亿”刺激所带来的信贷狂潮。信贷过度紧接着银根紧缩,即货币政策“涝旱急转”,更容易滋生民间借贷。

另外,银行偏向发放短期贷款。企业的短期贷款到期后无法直接续贷,必须要还掉之后才能续贷。如果这时候企业的贷款一下子还不上的话,只有靠民间借贷来周转资金了。

西南财经大学此前发布的中国民间金融发展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家庭民间金融市场规模为5.28万亿元,比2011年的4.47万亿元上升18%,22.3%的中国家庭有民间负债。其中高息借贷的资金规模超过7500亿元,年利率平均为36.2%。在正规金融发达地区,民间借贷的比例比较低。

杜跃平律师认为,民间借贷固然和正规金融相伴而生,但其中的非正常借贷,如高利贷,应该杜绝、铲除。

上海某法院建议,应审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在相关案件审理中,要加大对借贷关系合法性的审查力度,对借据的形成过程、借款原因和借款目的、出借人资金来源等进行细致地了解和调查。严查利率计算方式,遵循借款利率的限制性规定,对超出部分利息不予保护。扩大依职权调查的范围,对债权人在一定时期内是否存在持续出借行为,是否以放贷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否在一定时期内反复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讼等情况进行调查。

法院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涉民间借贷案中的平台公司相关资质、借贷关系发生的事实、平台公司与出借人关系、平台公司收费行为合法性、出借人实际给付本金等方面的审查,避免出借人借平台公司收费名目谋取高利。建立由银行业监管机构、政府、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体制,强化涉“职业放贷人”信息监测机制,及时梳理研究相关新情况新问题,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7/0411/43021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