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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审计评估机构保持高压 剑指多项顽疾
2017年04月11日 22:39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审计、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证监会相关部门表示,依法对审计、评估机构全面从严监管,通过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随机抽查+回访检查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就任以来,多次强调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这既是重申证监会长期监管理念,也有适应市场新形势的新内涵。证监会对审计和评估机构的监管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形成常态化制度安排,令审计和评估机构真正发挥“守门人”的作用,实现对投资者权益更好的保护。
3月24日,证监会通报2016年度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此次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由证监会统一组织,首次采用“随机抽查+回访检查”的方式来确定检查对象,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多家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将个别执业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规的执业项目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相比往年有所不同,今年在确定审计、评估机构检查对象方面,采取了随机抽查和回访检查两种方式。”证监会相关部门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随机抽查是必选动作,按照国务院整体部署和证监会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邀请行业协会和部分行业代表共同参与,通过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审计、评估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并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在确定检查对象时,证监会还与行业主管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保持紧密联系和良好沟通,有效避免出现重复检查、多头监管等情况。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回访检查方面,在相关检查规程明确要求的前提下,今年首次在检查方案中重点部署,对已检查过的审计、评估机构过往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和可能依然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对整改落实明显不到位的采取进一步措施。
上述检查都是对审计、评估机构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和具体项目执业质量开展的全方位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确定具体执业项目时,又采取了‘问题和风险为导向’的模式,重点检查日常监管反映集中、投资者关注度较高、对资本市场会计信息影响较大的审计、评估执业项目。”证监会相关部门人士表示,重点检查的项目包括客户经营业绩大幅波动、舞弊风险较高、收购形成大额商誉且存在业绩承诺压力、多次修正业绩预告的审计执业项目以及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多次评估结果差异较大,涉及影视传媒、网络游戏、信息科技、矿业权、商誉减值、借壳上市等的评估执业项目。
根据上述安排,证监会2016年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组织部分派出机构对2家审计机构、3家评估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累计抽查39个审计项目、33个评估项目;采取回访检查方式,对2家审计机构、1家评估机构进行检查,累计抽查16个审计项目、4个评估项目。
剑指多项顽疾
证监会相关部门指出,检查发现,审计、评估机构在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和项目执业质量等方面总体上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包括:审计机构总分所间未实现一体化管理、相关机构质量控制部门人员不足、质量控制力量薄弱、审计执业项目中风险导向审计和部分基础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个别评估执业项目存在明显预测错漏、倒签评估报告日期等突出问题,以及审计、评估工作资料收集不全、归档不及时等“屡教不改”的问题。
内部管理方面,审计机构的普遍问题是总分所间未实现一体化管理,业务、财务、人事、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尚未实质性统一。例如,未对分所财务进行统一管理与集中控制,未在整体层面进行统一的合伙人收益分配,未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对分所业务进行管理等。其他问题还包括人员管理不到位(如知悉部分资产评估师在其他机构执业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等)、职业风险基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分支机构财务管理不完善等。
质量控制和独立性方面,部分审计、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质量控制部门人员不足,人均年度审核报告数量较多,质量控制力量相比业务规模较为薄弱。
部分审计机构业务承接与保持、业务执行、监控等质量控制环节仍不完善,对工作底稿中存在的简单错误,多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都未予发现并更正。个别评估机构甚至存在倒签报告日期、允许其他机构或个人以本机构名义执业等严重问题。
独立性是审计、评估机构的灵魂,也一直是证监会会计监管的重点领域。检查发现,审计、评估机构对独立性方面重视程度仍然不足,相关制度设计不完善、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较往年有所改善,但问题依然存在。
具体项目执业质量方面,在审计领域,未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舞弊风险重视不够、风险评估与后续实质性程序不匹配的“旧疾”依然存在;函证、监盘、截止性测试、分析程序等基础审计程序执行仍不到位;与收入、存货、递延所得税、政府补助等相关的实质性审计程序依然存在较多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检查发现在合并报表审计中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包括对控制的判断、合并范围以及合并抵销过程等。在评估领域,关键评估参数确定缺乏依据的情况最为明显,如收益法中对未来价格和销量的预测、市场法中可比公司的选择、成本法中重要设备的询价等依据不足;收益预测与历史、现实情况明显不符且无合理解释等问题依然严重;评估方法和评估假设适用不当,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对重要信息披露不充分,调查、分析、核验等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也比较普遍;个别评估执业项目存在明显的预测错漏、倒签报告日期等严重问题。
此外,审计、评估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仍不规范,工作底稿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索引缺失错乱,资料收集不全,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屡教不改”。存在上述问题的工作底稿既无法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审计、评估执业工作,更无法有效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业人员的胜任能力方面,审计、评估机构的服务具有专业性,其专业性体现在执业人员的胜任能力上。证监会相关部门表示,现阶段部分执业人员的胜任能力还有待提高。一是职业怀疑态度不够,未保持质疑的思维方式,未对可疑迹象保持警觉;二是职业判断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未能综合运用会计、审计、评估的相关知识、技能和经验,做出适合业务具体情况、有根据的专业判断,甚至存在个别低级专业错误;三是对新业务、特殊业务的学习不够,如对各类创新业务的审计、对TMT和游戏行业的评估,缺乏研究实务中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全面从严监管
“这些审计、评估机构相关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在其他审计、评估机构中也普遍存在。”证监会相关部门人士表示,所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计、评估机构,在执业中,一是要明确定位,深刻理解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作为法定业务的属性,秉持独立、专业、公共的立场,改变拼行业排名、轻执业质量的发展思路;二是要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从业,时刻保持执业谨慎态度,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三是要不断学习,提升专业胜任能力,既要加强对新业务领域、新执业规则的学习,也要及时、准确地把握监管规则;四是要完善管理,加快总部与分支机构的实质性统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独立性制度,加大人员、资金和技术投入。
此前,证监会在2016年5月公布,对6家中介机构立案稽查,包括大华、北京兴华、瑞华三家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银信、辽宁元正、中和三家资产评估机构。这些都是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审计、评估机构典型案件。
在今年2月证监会公布的2016年证监稽查20大典型违法案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大智慧下属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规定。两家中介机构均被证监会依法没收相关业务收入,并分别处以违法所得三倍金额的罚款。
在2016年度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中,证监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上述审计、评估机构的16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14人次签字资产评估师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对于个别执业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规的执业项目,已移交证监会稽查部门处理。
这一系列举措显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继续提升监管能力。
“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背景下,资本市场需要审计、评估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审计、评估机构应秉持执业独立性,切实发挥鉴证、把关作用,保证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相关部门人士强调,始终高度重视对审计、评估机构的监管,通过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不断强化审计、评估机构的主体责任,逐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记者 徐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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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7/0411/43020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