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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查处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2017年03月13日 20:22

工商执法人员正在实体专卖店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 钟欣 摄

中新网成都3月13日电 (记者 刘忠俊)记者13日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该省泸州市工商局依法对当地一酒类销售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系列案进行了查处,案件涉及四川、河北、天津、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等7省市。

近来,四川等多地工商部门陆续接到泸州老窖公司关于市场上存在侵犯“泸州老窖”“泸州”“国窖”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泸州老窖公司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特别是将泸州老窖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作为商家的店招、门牌进行相同和近似宣传使用等行为,请求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接到企业投诉后,四川省、泸州市工商局迅速抽调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与企业专业人员一起对案件线索展开梳理,对市场展开走访、排查,查询有关网站,最终锁定一名叫“泸州·老窖酿酒坊”的网站有重大嫌疑。

经初步调查,发现“泸州·老窖酿酒坊网站”系泸州好窖香酒类销售公司利用互联网进行企业虚假宣传的网站,该公司利用互联网进行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夸大宣传,以经营所谓泸州老窖酿酒坊知名散酒品牌为诱饵,在中国各地招聘加盟商。同时采取统一名称、装修,在门头上一致标注“泸州·老窖酿酒坊”字样,统一门店内陈列布局的方式侵犯泸州老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泸州老窖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权利,是非常典型利用互联网实施线上线下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调查组在对实体专卖店进行现场检查中还发现,其店内统一摆放有泸州老窖股份公司的系列产品,并在泸州老窖股份公司的系列产品下方配置酒坛,酒坛上标注“泸州老窖酿酒坊”字样,酒坛内装散酒,对外宣称此散装酒是以上对应泸州老窖股份公司的酒,以此欺骗消费者,达到侵犯泸州老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的目的。

执法人员介绍,经前期排查,泸州好窖香酒类销售公司在中国有30家以上的专卖店,涉及四川、河北、天津、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等7省市,四川省内涉及绵阳、乐山、遂宁、广元等4个市州,有8个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进行虚假宣传的经营门店。

由于案件涉及面广,四川省、泸州市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了7个专案组,会同绵阳、遂宁、苍溪等地工商部门对9个涉嫌侵权门店进行了突击查处,查扣涉嫌侵权酒和包材一批,案值约300余万元。

目前,案件查处和深挖等工作正在全力进行中。(完)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7/0313/42906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