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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春鸣委员建议:在国家层面组建公平发展机构
2017年03月12日 21:42天津日报北京专电 记者 刘平 徐丽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住津全国政协委员苑春鸣认为,应在国家层面设立有关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公平发展机构,对各方面发展过程中的公平问题建立制度并对相应的不公平问题进行有效监管,机构名称可以为“经济社会公平发展委员会”。
“这个组建的经济社会公平发展机构将对各种经济发展政策中是否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等相关问题予以有效监管。”苑春鸣说,“对垄断企业、企业间垄断行为等不公平竞争问题进行监管,对倾斜式区域发展政策、产业支持政策、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差别性金融政策、差别性土地政策、差别性环保政策、人力资源优惠政策等的不公平性予以监管,对城乡收入差距、社会保障差距、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差距进行有效监管。”
苑春鸣说,要对财政资金在各领域的支出公平性问题予以监管,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在城乡间、群体阶层间、区域间的公平供给。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312/42902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