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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豪世纪花园门前"自定义"停车场 多部门无能为力
2017年02月08日 22:28每日新报记者 王曾 今年1月15日,本报刊登了《中豪世纪花园门前“自定义”停车场》的报道。当初负责该停车场的天津中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豪物业”)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说法不一。按照职能部门的说法,这处停车场涉嫌违规开设。然而20多天过去了,这处停车场仍然在收费。
收费仍在继续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河西区围堤道与隆昌路交口附近的中豪世纪花园小区门前,底商与围堤道之间的停车场仍然在正常经营。记者乘坐的车辆在停车场内停靠了约20分钟后准备离开,一名中年男子走过来收费。
据停车场附近一家银行的保安介绍,最近一个月停车场一直在收费,中间并没有中断,也没看到有相关部门前来调查该停车场。
私设停车场 收费达数月
中豪世纪花园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小区有两家物业公司。开设停车场并收费的中豪物业是原物业公司。业委会成立后聘请中物联国际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物联”)作为小区的新物业公司,可中豪物业迟迟没有退出,还控制着小区部分物业服务项目。对此,双方曾对簿公堂,法院也进行了判决限期中豪物业退出,但其至今并未退出。
业委会负责人拿出一份小区规划图,图中显示目前底商门口的收费停车场在小区“红线”以内,属于小区范畴,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中豪物业属于私自侵占全体业主共有区域开设停车场并收费,这一情况持续了数个月之久。记者找到了设在小区内的中物联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中豪物业迟迟没有向中物联移交底商门前的停车场区域。
多职能部门无能为力
记者首先找到了河西区停车办,工作人员表示,今年1月份接到记者反映后,他们到场进行调查,情况属实,该停车场并没有在停车办备案,但停车办没有执法权。停车办协调了河西区行政审批部门和交管部门,但该停车场均不在以上部门的管辖范围。
记者找到了河西区发改委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接到记者的投诉后,他们也让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但调查结果还没有反馈回来。
河西区物业办相关人员表示,已对中豪物业未按规定退出中豪世纪花园小区进行了行政处罚。中豪物业2017年1月份未参加物业服务资质鉴定,该公司的物业服务资质于2017年1月12日被注销。目前,该公司已经不再物业办的指导范畴。
中豪物业具有物业服务资质时拦路收费该由谁管呢?如今其没有了物业服务资质继续收费如何解决?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新报记者 王曾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208/42782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