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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8时起天津市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2017年02月05日 19:28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6〕89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解除预警信息,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2月5日8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205/42768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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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6〕89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解除预警信息,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2月5日8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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