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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不利污染物扩散天气 天津烟花爆竹临时禁限放

2017年01月25日 21:43

城市快报记者 韩爱青 昨日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获悉,在1月27日至2月12日期间,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将采取烟花爆竹临时禁限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全力保障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

在烟花爆竹禁限放方面,严格依照《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实施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重点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的监督和指导,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采取烟花爆竹临时禁限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不利气象条件应对方面,环保、气象部门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强化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当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前削减重污染天污染物浓度峰值;各区、各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提前做好春节期间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的相关准备。强化道路扫保,在非结冰期坚持湿法作业,确保中心城区和重点地区道路机扫水洗每日至少一次;在结冰期,要充分发挥新型吸扫车的作用,确保主干道和重点道路每日吸扫至少一次;严格落实荒草、秸秆垃圾禁烧属地管理责任,各级网格员和网格监督员严查露天焚烧杂草、树叶、垃圾、秸秆行为。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125/42745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