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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居住证积分入户开始受理 第一期5月2日结束

2017年01月23日 21:48

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对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关心的居住证积分的受理条件、积分确认、积分计算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个人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积分申请人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算积分,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的申请人,按规定补缴的社会保险计算积分。积分申请人申请确认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的,应与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天津市《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中的行业、职业(工种)名称一致,且与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相符。积分申请人填注个人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填注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会造成积分申请不予受理或积分不予确认。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123/42737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