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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01月21日 16:39

(2017年1月20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憬宏院长所作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高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视察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打造过硬队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天津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121/42728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