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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01月21日 16:39(2017年1月20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怀远主任所作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的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视察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天津实施,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与党委同心、与政府同力、与大局同步、与法律同向、与人民同声,保障和促进天津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121/42728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