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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丢高新技术企业后盈利负重 毛利率同行靠后

2017年01月19日 17:32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于今年1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募集资金约 2.68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高端工业铝型材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和胜股份于2016年9月29日报送最新版的招股书。11月30日首发申请获得通过。2017年1月3日开启申购,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0元/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41855800%,认购倍数为4,134.70倍。

主板发审委在2016年第173次审核结果公告及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对和胜股份提出诸多问询,如: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现有的技术储备和专利、研发投入情况,特别是2011-2013年度未新获专利授权导致丧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情况,进一步补充说明发行人现有的技术水平,发行人技术研发能力是否出现了下降,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由深圳市北方投资有限公司变为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请补充披露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据悉,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5,683.52万元、69,510.57万元、70,324.65万元、36,926.5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583.67万元、4,299.16万元、 5,142.61万元、3,816.21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8.43%、19.54%、21.13%、25.52%。

据最新招股书显示,2016年四季度净利润预减 ,同比下降16.71%至1.74%之间,招股书中指出是铝锭价格急上涨较快影响所致。上市公告书显示,和胜股份预计2016年可实现营业收入76,122.62 万元至78,322.62万元之间,较上年变动幅度在8.24%至11.37%之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0.51至6,959.19万元,较上年变动30.93%至35.98%之间。

招股书中指出,随着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公司应收账款逐年增长,2013年度、2014年度、 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132.71万元、10,085.08 万元、11,453.97万元、16,777.1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27%、38.87%、46.21%、54.49%。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且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保持较高水平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采访和胜股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主要从事工业铝挤压材及深加工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和胜股份主要从事工业铝挤压材及深加工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招股书中介绍到,公司产品多、用途广,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品,耐用消费品、汽车零部件等行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经营模式方面,和胜股份在经营上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进行定量生产,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进行采购,产品直接销售给预订的客户。

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业铝材的生产、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铝锭(系代部分受托加工客户采购)销售收入、废料销售收入等,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不大。

数据显示,该公司电子消费品类产品贡献毛利额较高,相对于其他类别产品,该类产品平均附加值较高。公司挤型素材和挤型深加工材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两者占毛利总额的比重均在90%左右。

据悉,和胜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李建湘,任公司董事长。本次发行前李建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为 36,703,083 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40.78%。

招股书指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此次募集资金运用全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将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能及提高新材料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能力,以增强公司在工业铝挤压材领域的竞争优势以及提升市场地位,满足电子消费品、耐用消费品及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客户对高端工业铝挤压材的需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通过本次融资,公司资本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丧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证监会提出问询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2016年11月30日,主板发审委在2016年第17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中对和胜股份提出诸多问询。具体如下: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现有的技术储备和专利、研发投入情况,特别是2011-2013年度未新获专利授权导致丧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情况,进一步补充说明发行人现有的技术水平,发行人技术研发能力是否出现了下降,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对3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申请相关专利保护的原因,相关信息披露是否有客观依据。发行人是否已具备或未来拟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的考虑。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对主要客户的售价进一步说明,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加工费是否存在大幅波动。报告期应客户调整加工费的相关情况。发行人的“基准铝价+加工费”定价模式是否符合实际经营情况。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另外,证监会在10月26日,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也对和胜股份提出诸多问询。共分为规范性问题和信息披露问题,共计37个小问题。比如:

报告期,发行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一名员工死亡。发行人因此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事故发生后,发行人启动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整改措施。发行人报告期还曾被税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以罚款。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发行人安全生产整改的具体措施、完成情况,目前发行人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就发行人目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9月,钱政以发行人侵犯其拥有的专利号为201020694512X的“硬盘驱动臂型材”实用新型专利为由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2015年7月,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公司拥有的“一种强对流加热炉”专利权部分无效。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分析说明并补充披露该等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影响或潜在影响,并对是否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由深圳市北方投资有限公司变为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请补充披露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因2011年度-2013年度未新获专利授权,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于2014年11月到期。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在“风险因素”和“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发行人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

应收账款逐年增长 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

招股书中指出,随着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公司应收账款逐年增长,2013年度、2014年度、 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132.71万元、10,085.08 万元、11,453.97万元、16,777.1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27%、38.87%、46.21%、54.49%。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且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保持较高水平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较高的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会增加公司财务成本;此外,一旦出现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延长甚至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会给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情况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香港东洋铝业有限公司449.35万元;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应收中山孟昌摄影器材有限公司338.77万元,因上述两家客户业务已暂停,该两部分款项的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并于2015年度全部核销。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广东鸿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454.36万元,公司对与广东鸿海存在争议的160万元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80万元。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根据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5)东二法民二初字第298号民事调解书的调解结果,公司将其中的43.24万元转回,将其中36.76万元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予以核销。

毛利率同行靠后

据悉,报告期内,除闽发铝业外,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呈上升趋势,和胜股份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由于产品应用领域不同、品种多样、规格各异,各自毛利率提升盈利能力增强的原因不尽相同。根据对上市公司年报归纳整体,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现有产品升级转型;二是推进募投项目,提高综合效益;三是优化产品结构;四是报告期内铝锭价格下降。

招股书表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差别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产品不同导致毛利率差异,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从事的均为铝挤压材生产和销售业务,但每家公司所侧重的业务领域和具体产品会有所差别。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基本上都存在产品“多行业、多品种、多规格”的特点,各公司根据所承接客户的要求,为其订制特殊规格和性能的铝挤压材产品。因此,由于产品不同、应用领域侧重不同,一定程度上导致市场竞争状况、产品售价等方面的差异,进一步导致各个公司毛利率的差异。

2、挤压机吨位不同,挤压效率有所差异。铝型材挤压机吨位是按挤压力的大小来衡量的, MN 是国际制单位“兆牛”,用以表征挤压力。由于产品不同,各公司所适用的挤压机吨位情况不同。一般而言,挤压机吨位越大,挤压效率越高。可以看到,发行人的挤压生产线吨位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因此挤压效率相对较低,造成毛利率水平较低。

3、人员成本占比较高,自动化程度相对较低。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发行人人数较多,人均产值相对较低。由于发行人生产的多为非标准化的小件工业型材,部分生产环节仍需要较多人工成本,自动化程度较低,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

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至25% 盈利水平将受影响

招股书中指出,根据2008年12月29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44000943,有效期三年),公司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连续三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2011年11月3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44000312,有效期三年),公司2011年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继续适用15%的优惠税率。

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于2014年11月到期。因2011年度-2013年度公司未新获专利授权,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故公司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提高至25%,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通过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分析可见,该税收优惠对发行人2013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程度为9.42%。故此,如果发行人今后不继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则因此对净利润的影响水平预计将维持在该等水平。

2016年四季度净利润预减 同比下降16.71%至1.74%之间

招股书中指出,2015年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9,422.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7.22万元。公司预计2016年四季度可实现营业收入20,850.58至23,05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在7.35%至18.68%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8.55至1,697.22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在-16.71%至-1.74%之间,主要是受2016年9月-11月市场铝锭价格急上涨较快影响所致。

2015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0,324.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7.78 万元。公司预计2016年可实现营业收入76,122.62万元至78,322.62万元之间,较上年变动幅度在8.24%至11.37%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0.51至6,959.19万元,较上年变动30.93%至35.98%之间。

上市公告书中指出,公司预计 2016 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76,122.62 万元至 78,322.62 万元之间,较上年变动幅度在 8.24%至 11.37%之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00.51 至 6,959.19 万元,较上年变动 30.93%至 35.98%之间。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7/0119/42720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