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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大侵权事件:百度云盘、电视猫盗版乐视最瞩目

2016年12月23日 17:28

2016年,中国版权市场表面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暗流涌动。

在这一年,以综艺节目名称侵权为代表的商标侵权案件频频见诸媒体,这其中有外方模式公司对中国综艺市场的觊觎,也有公民个人对综艺制片方的维权诉求。

在互联网版权领域,经过近几年的打击,盗版泛滥的时代已经不复返,不过对于热门IP,仍有大型视频网站和云盘公司铤而走险,对此版权方不惜以停播的方式强力维权。

近年来,聚合软件通过盗链方式侵权纠纷逐渐增多,在裁判尺度上,各地存在裁判不一的情况。对此,最高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统一,中国首例“以破坏技术保护措施要求追究行为人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的案件诞生,引起司法界和互联网界高度关注。

综上,2016年,从我国法院裁判版权、商标权案件的趋势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增强,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更体现了法院对技术类版权纠纷的裁判专业性显著提升。

岁末之际,记者选取5大版权、商标权类侵权事件及法院裁判,以期为司法界和行业在未来案件处理上提供借鉴。   

 

“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落幕 更名“中国新歌声”

今年1月,走过四季的《中国好声音》已经成为国内热门的综艺节目,正当第五季海选如火如荼进行时,模式方荷兰Talpa公司发声明称已取消授权,并在香港对灿星提起诉讼。

1月28日,灿星制作正式对外发布声明,指责Talpa违背国际惯例索要天价模板费,称Talpa是“单方面毁约”,并不排除“自主研发《中国好声音》的可能性”。

随后,唐德影视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宣布与《中国好声音》模式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正式签约,总共花费6000万美元购买了《The Voice Of…》五年一共四季的版权。发布会上,Talpa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灿星拥有之前几季好声音的所有权,但是他们并没有续约。

这场版权纷争拉锯战随即开始。

6月23日,唐德影视日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状告灿星文化等公司实施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索赔5.1亿元。

7月4日,北京知产法院复议结果公布:责令灿星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该汉字最终归属仍等待法院裁决。

最终,7月6日,浙江卫视发布关于《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的声明,声明中表示:“为维护司法权威性,浙江卫视《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节目更名后仍将于7月15日如期播出。”

有关专家认为,“好声音”版权之争,给中国节目制作公司敲响警钟。模式方牵制,还有资本市场的利诱,没有自主知识产权,节目的危机一定存在。中国节目制作公司应加大原创节目形式的投入,推出更优秀的原创节目模式,避免未来再次受到国外模式方各方面的牵制。

 

网络热剧《超少年密码》遭百度云盘盗播 乐视停播三日打击维权

今年7月,网络热剧《超少年密码》火爆中国。

《超少年密码》是由郑芬芬执导、焦雄屏监制,TFBOYS成员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主演的校园悬疑网络剧。该剧讲述了夏常安、隋玉、谌浩轩三人寻找被投放在学校的A.I.(人工智能)的故事,于7月11日在乐视视频播出。

第三方监测显示,《超少年密码》7月11日首播后便火爆全网,受到网友们的普遍赞誉。开播当日,《超少年密码》播放量远超同期大热的《余罪》五倍,微博话题突破10亿人次,相关微博300多万条,并分别在微博热门话题总榜、网络剧与电视剧分榜占据第1位。

然而,该剧开播首日便遭两大视频网站——优酷、爱奇艺盗版。随后,《超少年密码》再遭“黑手”,百度云盘中出现大量《超少年密码》链接。

在国内以往版权维权史上,版权方往往采取发函、行政举报以及诉讼的方式维权。

据媒体报道,此次乐视针对《超少年密码》盗版采取了史无前例的强硬手段——停播维权。

7月15日,乐视会员微博账号“乐视影视会员”宣布,“即日起,网剧《超少年密码》停止更新。我司将采取维权措施,严厉打击盗版侵权,尽快恢复播出,全力保障会员权益!盗播猖獗,侵权可耻,正确观影,从我做起!”

此后三日,乐视通过阻断侵权链接方式进行强力回击。截至7月17日,乐视用技术手段打击侵权成效明显。乐视官方通报称,7月15日至7月17日,乐视阻断侵权链接490条,范围包含百度网盘等云存储类网站、35家主流视频网站,2500家小型互联网站等。

分析人士认为,乐视此次用停播的方式维权开创行业先河。乐视停播维权首先表明乐视打击盗版的强硬态度,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乐视维护会员权益的坚定决心。

“用这样的方式维权在国内视频行业只有乐视敢这么做。”该人士进一步解释,乐视拥有国内最大的影视版权资源库,同时还拥有国内人数最多的长期影视会员。两者的叠加突显乐视在行业中的优势,所以在维权时只有乐视敢于采取如此强硬的手段。

在该人士看来,乐视停播维权已成为视频行业反盗版的标志性事件。乐视不惜自身流量受损,站上反盗版的风口浪尖抗击盗版,将对盗版者起到前所未有的震慑作用,这场以乐视为代表的版权方与盗版者的“终极对决”将极大推动国内打击盗版的进程。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  江苏卫视停用“非诚勿扰”名称

2009年2月16日,温州小伙金阿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他以“非诚勿扰”为名开设了一家婚姻介绍所。在金阿欢获得“非诚勿扰”商标的这一年,江苏卫视的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开播。.

2013年,金阿欢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了法庭,称对方侵犯了他的商标。

经过一审和二审,今年1月,深圳中院二审认定,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从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判定,其均是提供征婚、相亲、交友的服务,与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服务项目“交友、婚姻介绍”相同。

法院称,由于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注册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江苏卫视的行为影响了其商标正常使用。由于江苏卫视的知名度及节目的宣传,使得公众造成反响混淆。江苏卫视通过播出《非诚勿扰》,收取大量广告费用,也在节目后期通过收取短信获利,足以证明其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使用,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还称,在判定该案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时,不能只考虑《非诚勿扰》在电视上播出的形式,而更应当考虑该电视节目的内容和目的等,客观判定两者服务类别是否相同或相似。因此,法院认定,江苏卫视在《非诚勿扰》节目中使用“非诚勿扰”商标行为侵害其商标权,证据充分。

最终,法院判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侵害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注册商标行为,其所属江苏卫视频道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乐视向“电视猫”盗链行为“宣战” 法院判“电视猫”败诉赔偿52.2万元

4月1日,乐视网诉聚合视频软件——“电视猫”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因该案是我国首例“以破坏技术保护措施要求追究行为人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的案件,引起司法界和互联网界的极大关注。

据媒体报道,2014年,乐视网经过调查发现,由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聚合视频软件——“电视猫”未经乐视网合法授权,避开并破坏乐视网的技术保护措施,盗链乐视网享有著作权的《道士下山》、《老严有女不愁嫁》、《顾乐家的幸福生活》视频源,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

乐视网随后多次向“电视猫”发律师函警告并要求其停止侵权,但并未得到“电视猫”的相关回应,“电视猫”仍然继续盗链乐视网的相关视频源。在此期间,上海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曾对“电视猫”侵犯乐视网著作权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并对其做出罚款28000元的罚款,但是“电视猫”被查后仍存在大量侵权行为。  

为此,去年8月,乐视网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电视猫”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盗链等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行为,并要求“电视猫”赔偿乐视网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500万元。

媒体报道称,今年6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下达该案判决书。

法院最终认定,“电视猫”通过破解视频资源URL链接地址参数的方式,达到获取可用链接以向用户提供视频播放的目的,该行为是一种非法的盗取行为,该盗取行为侵害了乐视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电视猫”绕开乐视网会员收费机制、广告播放环节,占用乐视网带宽资源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定,“电视猫”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乐视网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22040元。

国内知名知识产权学者称,该案法院判决对互联网界和司法界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这是我国第一例法院认定聚合视频软件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的盗链行为直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其次,该案是我国法院第一次在同类案件中同时认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两种行为,对同类案件判决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此外,在赔偿金额方面,该案是我国法院判定同类案件单案赔偿金额最高案件,对今后聚合平台盗链行为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琼瑶起诉于正侵权案 于正被判公开道歉

2014年上半年,电视剧《宫锁连城》热播。台湾女作家琼瑶在4月发文指出,该剧是编剧于正抄袭她的作品《梅花烙》,于正对此予以否认。

2014年12月5日,台湾作家琼瑶诉内地编剧于正抄袭一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琼瑶委托律师诉称,于正的《宫锁连城》电视剧和剧本几乎完整套用了《梅花烙》小说和剧本,严重侵犯了她的改编权、摄制权,因此向于正等5被告提出2000万元的索赔。于正没有出庭应诉,其代理律师否认指控 。

北京市三中院审理后认定,于正等5被告侵害了琼瑶《梅花烙》剧本及小说享有的改编权和摄制权,于正作为编剧、制作人、出品人、艺术总监,其在明知或应知剧本侵害原告作品著作权的情形下,仍向其他被告提供剧本的电视剧摄制权,并参与了该剧的摄制工作,系共同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同时认定,被告万达公司、湖南经视公司、东阳欢娱公司、东阳星瑞公司同为该剧制片方,共同实施了摄制行为,应就侵害摄制权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故判令4被告停止《宫锁连城》的发行与播放,于正公开道歉,5被告共同向琼瑶连带赔偿500万元。

宣判后,5被告向市高院提起上诉。去年12月16日,市高院对该案终审宣判,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今年1月,琼瑶委托女儿何琇琼代为领取获赔案款,两张支票一张为500万元的赔偿金,一张为10万元的退还诉讼费。

何琇琼称,琼瑶将用赔偿款成立一个面向华语文化的“琼瑶文化基金”,用以培养和资助青年学生创作文化作品。

文章来源:http://tech.72177.com/2016/1223/42594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