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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车购置税明年仍优惠 改为按7.5%税率征收

2016年12月16日 21:15

城市快报记者 李文博 实习生 李妍 昨天下午,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备受关注的购置税政策问题终于有了定论,优惠政策延长一年,但优惠力度从减半(按5%税率征收)变为按7.5%税率征收。

去年9月2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为促进新能源车和小排量汽车发展,自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即由10%税率减按5%税率征收),目前,该项优惠政策即将到期。

从进入12月份开始,天津的一些汽车4S店纷纷以购置税优惠政策即将到期为由头,促使消费者尽快购车。采访中了解到,的确有不少市民为了能享受到购置税减半的政策,在本月出手购车,但前提是手里得有能够上牌的“指标”。以一辆裸车价格为10万元的家用轿车来计算,今年购车的话,购置税约为4274元,如果明年按照7.5%的税率征收的话,购车成本将增加约2137元。

根据全国乘联会数据显示,中国11月份广义乘用车销量242万辆,同比增长19.8%,产销均创历史新高。1-11月广义乘用车销量2109万辆,超过去年全年销量。而10月全国广义乘用车销量同比增长了20.7%。这与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即将到期有很大关系。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216/42547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