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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创新国有资产监管 推“一企一策”完善管理体制

2016年12月08日 21:25

中新网兰州12月8日电 (杨娜)甘肃近日制定实施意见,提出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通过“一企一策”将国有出资人意志有效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方式。

结合本省实际,甘肃力争到2020年全省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更加成熟,监管机构职能进一步转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形成更加符合省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是改革完善管理体制的基础。其中,甘肃合理确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境内外所监管企业的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责任,以管资本为主,着力做好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专司国有资产监管,将属于政府公共管理的职能归位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应由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交还企业。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甘肃提出将落实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合理确定和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制定省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任用制度实施意见,全面实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还体现在充分保障企业行使自主决策权。围绕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甘肃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行使的投资计划、部分产权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权,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行使。加强对企业集团的整体监管,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由一级企业依法依规决策。

同时,甘肃创新国有资产的监管方式。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监管方式,减少出资人审批核准事项,通过“一企一策”将国有出资人意志有效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完善省属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的意见,达到针对不同企业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目的。

调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内部组织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国资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建立出资人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及时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甘肃还将通过健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逐步理顺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等方式,推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并在优化资本布局和资产配置、全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稳妥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甘肃亦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根据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削减政府通过国有企业行政性配置资源事项。落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债权债务承担主体和责任。完善落实国有企业退出的相关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完)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1208/42497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