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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便民举措 五项业务网上能办
2016年12月08日 12:55天津日报记者 张璐 日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推便民服务举措,打造安全、快捷、易用、随行的“互联网+公积金”服务。住房公积金官网、手机APP和微信三个互联网渠道,可向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等业务的线上办理,三类提取业务、两类还贷业务,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办理。
办理五大业务足不出户
缴存职工只需“柜面签约验证身份→登录渠道线上注册→选择业务自助办理”三步,就可以线上办理五大业务。即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天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提取、外省市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等三类提取业务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前还款、余额还贷等两类还贷业务。互联网渠道办理业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每天9: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新闻政策阅读、明细账务查询、凭证下载打印等功能不限。签约手续时,职工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当前正在使用的手机到各区县管理部(分中心)柜面即可办理。
三大渠道:官网、APP、微信
结合广大缴存职工的需求、移动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特点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实际,住房公积金官网、手机APP、微信进行了全面升级。缴存职工通过三大电子渠道可以一键获取图文并茂的政策解读,掌握全面实时的账户信息,一点连接专业在线客服,随时随地体验便捷友好的各项功能。体验住房公积金电子渠道,只需按所需登录住房公积金官网www.zfgjj.cn、下载/升级“天津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微信关注/绑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TJZFGJJ”。
已注册用户名、密码仍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政策没有变化,缴存职工在互联网渠道办理业务,同样要符合现行政策规定和柜面审核标准;2016年10月8日前已在各管理部(分中心)办理签约的职工无需再次办理,登录新渠道即可办理;2016年10月8日前已在网站、手机APP、微信、12329服务热线等渠道办理过注册的职工,无需重复注册,用户名、查询密码依然有效。
线上可办理的五大业务
三类提取业务
■ 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
■ 天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提取
■ 外省市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两类还贷业务
■ 公积金(组合)贷款
提前还款
■ 余额还贷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208/42495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