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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停止前海人寿万能险新业务

2016年12月06日 22:00

对其他在万能险经营中存在类似问题的公司,保监会正密切关注其整改进展

■本报记者 傅苏颖

《证券日报》从保监会获悉,近日,保监会下发监管函,针对万能险业务经营存在问题,并且对整改不到位的前海人寿采取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同时,针对前海人寿产品开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公司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对其他在万能险经营中存在类似问题的公司,保监会正密切关注其整改进展,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举措。

2016年以来,为规范万能险业务发展,落实“保险姓保”的政策理念,保监会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万能险的规模、经营管理等进行了限制和规范。今年5月份至8月份,保监会组织7个保监局对万能险业务量较大,特别是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较高的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9家公司开展了万能险专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公司下发了监管函。日前,前海人寿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但未对检查发现的万能险管理问题整改到位。据此,保监会果断采取停止其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

近期,证监会和保监会相关领导对险资的相关言论引起市场的热议。其中,上周,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强调“保险要保”,表示将及时干预激进股权投资行为。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朱铭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险资在资金运用的过程中,举牌投资一些上市公司,或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监管层事先进行“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是非常有帮助的。但是,如何定性险资举牌是否合规?需要有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如果规章制度不够完善,那么,无论是证监会还是保监会都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

朱铭来表示,从国际市场经验来看,险资在资本市场举牌是属于正常资本运作,但就如监管层所强调的那样,险资讲求资产负债相匹配,目前部分险资的投资活动存在高风险,关键在于这些保险公司在做保险业务时,承诺给予短期的高利息回报,为了满足负债的需求,这些保险公司通过举牌上市公司而带动公司股价上涨,并实现短期的高额回报,这显然是不合理的,险资投资证券市场必须是一种长期的投资行为,而非短期的投资。

陈文辉在上周出席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时指出,未来险资股权投资应以财务投资为主,以战略投资为辅。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1206/42482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