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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家中墙体多处开裂 维修方赔偿万元“买断”

2016年12月05日 23:58

每日新报记者王曾 近日,家住河西区台儿庄路海河大观的业主潘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家房子的墙体出现多处裂缝,可在协商维修时遭遇了“霸王协议”。随后,记者来到潘先生家,一进门就看到玄关墙体上的裂缝。虽然隔着壁纸,但裂缝已经非常清晰了。在餐厅的墙壁上,裂缝有1米多长。客厅与卧室之间的走廊上方的石膏板出现了裂缝。最严重的是次卧,这间卧室墙壁上的裂缝已经能插进一把水果刀的刀片。

据潘先生介绍,入住不到一年时,墙体出现裂缝。刚开始以为是装修的问题,他找来了装修队返工,可几经检查发现并不是装修问题。此外,在他家楼上、楼下有多户业主家同样的位置都出现了裂缝。随后,潘先生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协商。近日,一名自称房屋维修的张姓男子找到了潘先生。经过双方协商,由潘先生自行维修房屋,张先生支付1万元的维修费。本来双方谈得挺好,可交钱时张先生却拿出了一份协议让潘先生签署,只有签了协议才能拿到1万元钱。协议中规定,拿到钱后业主不再就房屋所有质量问题追加新的赔偿;协议只有甲方和见证方保存。

随后记者见到了负责维修的张先生。对潘先生家房屋裂缝的问题,张先生表示潘先生家的裂缝可能是后起墙和框架结合部存在问题。“1万元的维修费是你们公司出还是你自己出?”面对记者的询问,张先生回答:“这个你不要管了。”张先生表示,协议无法加盖公司的印章。当记者想保留一份协议时,遭到了张先生的拒绝。目前,海河大观地产项目方正在与潘先生协商维修事宜。

天津赢港律师事务所刘婷律师表示,张先生拿出的协议有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关于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的强制性规定;明显减轻了开发商或维修方的保修责任;此外,协议应该给业主保留一份,如果张先生在甲方一栏签字,应该提供自己与甲方公司的委托授权书。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205/42475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