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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12月05日 23:54

天津日报记者 徐丽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视五组对和平区进行了“回头看”专项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和平区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逐项逐条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标准不高,区委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存在薄弱环节,水流不到田头,基层问题多发问题

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实”问题,区委常委在专题研讨会上带头查摆问题,开展了40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对履责不到位的5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问责追责。启动第二轮巡察,覆盖率达到50%。7个单位配齐配强了专职纪委书记。

针对“执纪监督偏宽偏软”问题,调整反腐败协调小组,实施基层纪检干部以干代训,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今年以来,区纪委立案和结案数同比分别增长454%和520%,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针对“基层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调整了33个党政班子16名主要负责同志,党建绩效考核由年考变季考,加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推进“三清单一报告”制度落实。

针对“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规范了8个党组设置,拉网检查各单位议事规则,完成了94个基层党组织换届,对69名失联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对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中存在漏洞的党委单位进行了严肃追责。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83件问题线索,及时认真办理,已办结67件,均已提出明确处置意见。

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涉嫌干预司法、掩盖事实问题

深入开展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干预司法案件进行认真调查了解。完善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如实记录、存档、报告,全程留痕。领导干部带头签订承诺书,重新调整18名廉政监察员。

关于查纠“四风”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针对“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严格“三公”经费开支,全区财政预算单位财务公开100%,回笼全区上一年财政结余资金2.6亿元。严格外出审批和“无预算不支出”制度,今年公用经费压缩5%。

针对“违规乱发补贴”问题,开展财务管理不规范、乱发津贴补助等3个专项整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

针对“违规开支经费”问题,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自查,对28名财会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巡察向下属单位延伸,着力发现“四风”隐形问题。

针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懒政、怠政现象”问题,制定《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对6名因各种原因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党政“一把手”免除现职务。建立绩效考核“橙黄蓝牌”预警机制,对评为较差或一般等次的单位不予绩效奖励,并对领导班子问责。强化群众评议监督,开展“民评官”“民评事”活动。

关于基层管理存在诸多漏洞,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针对“一些基层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把“三重一大”纳入各级党组织议事规则,将会议记录作为申请资金、财务审计的重要依据。

针对“执行上级规定搞变通”问题,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发放暂行规定》,专款专用。修订维稳办法,制定司法救助细则,克服维稳资金使用随意性。开展不在岗取酬等问题治理。

针对“经费使用缺少监管”问题,加强21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减金额923万元。深化联网实时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1.09亿元。实施社区财务规范指导和公开监督。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违规现象频发”问题,制定出台《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和全过程成本控制,招投标信息全公开,严格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20个。

下一步,和平区委将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完善长效机制,以具体问题突破,带动整体作风转变,确保取得更大实效。

中共河东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滨海新区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205/42475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