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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法院今年受理二手房纠纷案件同比多近3倍

2016年12月03日 22:30

天津日报记者 赵荣君 记者昨天从和平区法院获悉,今年以来,由于房价上涨快速、和平区小学入学政策调整、新的房屋调控政策出台等因素的叠加,导致该院受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大幅增长,截至11月底,受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4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倍,比前年同期增长了将近5倍。其中,卖方违约案件占77%,涉学区房案件占63%,购房人中,1975年至1985年出生的人群约占全部购房人总数的71%。

彭某经中介购买鲁某名下实验小学学区房。鲁某承诺名下无孩子于2015年在实验小学入学。可是,彭某2016年4月在和平区教育局查询发现,该房屋的学籍在2015年已被使用。彭某买房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孩子上学问题,现在目的不能实现,于是起诉要求与被告鲁某解除合同,由被告退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和平区法院判决解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定金五万元,支付违约损失五万元。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203/42461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