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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子公司倒计时 单笔投资“默契”设限
2016年12月01日 22:57□本报记者 陈莹莹
旗下拥有国开金融的国家开发银行前几日宣布其首单投贷联动支持科创企业项目正式落地,而这也是全国首单,标志着银行投贷联动试点“正式起航”。
“投贷联动试点银行的方案、设立子公司的申请都已经在走最后程序,年内应该会最终批复,预计届时会迎来项目集中‘落地潮’。”接近监管层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通过投贷联动试点探索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信息孤岛等问题,是相关监管部门201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国开行人士透露,该行与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西安等五个国家自主创新区深入合作,筛选出首批拟支持的58个重点科技创新企业。另据记者了解,其他9家试点银行业储备了不少项目,对于最后冲刺也是信心满满。
多位试点银行相关负责人亦表示,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未来在投资科技初创企业时会设置一个上限,在扩大科创企业投资覆盖面的同时,实现投资风险的有效防控。
银行子公司批设“倒计时”
国开行人士对中国证券报透露,按照试点要求,国开行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于11月正式成立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开科创”),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国开科创通过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专门服务试点地区科创企业的股权投资业务,致力于推动我国建设创新机制、形成创新氛围。
对此,多位投贷联动试点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也是翘首以盼,等待最终批复。我们了解到,试点方案和投资子公司的批复,除了银监部门还需要上报高层走程序。国开科创是由国开金融设立的,这就不用走复杂程序了。”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根据今年三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投贷联动试点由银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负责信贷投放,投资功能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两者在银行集团内部协调联动。监管部门并没有强制要求试点银行设立投资子公司,但是考虑到投资子公司申请获批后,银行相当于多拿到一张牌照,所以商业银行当然意愿强烈。
据了解,银行参与投贷联动业务一般有三条渠道:一是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模式。在股权投资机构对目标企业尽调评估和投资基础上,商业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约定股权分享机制,为借款企业提供融资,实现股权与债权的联动。二是银行集团内部投贷联动模式,通过集团内部具有股权投资资格的子公司对其进行股权投资,在集团内部实现投贷联动。三是向股权投资机构发放贷款模式。即银行直接向股权投资机构发放专项用于目标客户的贷款,间接实现对科创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项目集中落地潮将至
国开行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国开行将加快对重点项目的推动,力争到年底前实现试点地区均有项目落地。同时,做好试点工作的监测和总结,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和科创企业需求的融资模式。以国开行陕西分行为例,该分行与省内科技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建立1000家科创企业及项目储备库,首批6个科创项目进入调查评审阶段;成立国开科创投资公司在陕分支机构,与分行联合开发、分别评审,协调推进投贷联动工作。目前,当地投贷联动首个试点项目——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5000万元流动贷款授信,配合支持的投资及中长期贷款资金也将尽快到位。
银行业内人士认为,预计很快将迎来一波项目集中“落地潮”。“此前,我们与其他机构合作,尝试类投贷联动业务。科技金融一直是我们的优势。等待批复期间,北京银行一直都在储备项目。”北京银行相关负责人称。
另一家试点银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积极通过与政府平台、顶级投资机构、大型科技园区、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等重点渠道合作,批量开发高科技企业,对科技型企业全程、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在参与投贷联动的城商行看来,尽管投贷联动是风险与机遇并存,但对于中小城商行来说不失为实现“弯道超车”的良机。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认为,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模式中,盈利主要依靠做大存贷款规模来获取利差收入,风险缓释方式主要是抵押担保,客户主要是大企业,即所谓的“垒大户”。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金融要素的市场化,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同质化的业务模式亟须转变,银行必须发掘新的客户群体,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努力探寻差异化发展之路。投贷联动将轻资产的科创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将股权投资和信贷业务相结合,有利于促进银行逐步转变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战略,实现差异化发展。
控风险是试点重中之重
尽管试点方案仍在等待批复中,但是多位试点银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或将对投贷联动项目的投资额设置一个上限,实现投资风险的有效防控。
据了解,国开行与北京仁创生态公司签订“投资+贷款”的合同,涉及3000万元投资、3000万元贷款,用于该企业科技绿色循环产品设计研发。而国开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指导意见”以及国开行投贷联动试点方案的规定,投资子公司作为财务投资者以自有资金投资于科创企业股权,对单个科创企业投资不得超过投资子公司自有资金的10%。未来国开行将按照科创企业投资和贷款小额分散的原则,单笔投资额度一般不超过5000万元,在扩大科创企业投资覆盖面的同时,实现投资风险的有效防控。
上海银行投贷联动业务负责人透露,试点前期,该行投资子公司主要在“贷”的科创企业中,选择小部分优质科创企业进行“投”,原则上不对“贷”以外的科创企业单独进行“投”。他说:“试点前期以持有‘认股期权’为主,实际行权为辅,‘投’的额度小而分散,上海银行的投资比例一般控制在标的企业总股本的1%-3%之间。”
不难发现,各家试点银行虽然“积极尝试”,但也是坚持“小步快走”,将防控风险作为重中之重。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开展投贷联动业务,银行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较难设定,联动决策的机制难以很好实现。因为所有的评价体系,都需要建立在长期的数据基础上,才能真正有助于控制风险。第二个问题就是短期银行资本将承压,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待明确和完善。另外还包括利益冲突风险、传递性风险、收益波动风险、法律风险等。
谈及如何处理好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的关系,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曹宇指出,一是金融创新要积极作为,主动适应和支持科技创新,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和金融消费者需求。二是风险管控要审慎作为。银行开展创新活动,要与自身定位相一致,与自身风险管理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落实好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而非注重短期收益的绩效考核机制,防止过度创新引发信用性风险。三是创新监管要善于作为。银监会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协作,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完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健全科技金融配套服务体系,密切跟踪分析金融创新发展趋势和风险特征,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和监管方法,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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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1201/42448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