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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首个团体标准《农业保险服务通则》发布
2016年11月26日 13:35近日,保险业首个团体标准《农业保险服务通则》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正式发布。下一步中保协还将发布《商业保险职业分类与代码》、《社保法医鉴定机构满意度测评标准》、《财产再保险临时分保业务操作规范》、《意外事故原因分类规范》、《意外险产品分类规范》等多项团体标准。
农业保险成为众多团体标准中最先发布的一个,不仅是保险业落实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举措,也与农业保险近几年的发展态势不无关系。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10月,农险保费收入约370亿元,同比增长11%;赔款金额近300亿元,同比增长约33%,目前理赔工作还在进行中,估计到年底赔款还会继续增长,其中南方雨雪灾害的预估赔款超过70亿元,黑龙江干旱灾害的预估赔款超过4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在从业机构的专业能力、规范程度方面的差异很大,导致农业保险服务的水平、流程、内容、方式不一致,影响客户体验。因此,有必要在监管框架之下进行规范协调。《农业保险服务通则》对保险公司基础服务、内控管理、承保服务、理赔服务、查询服务、增值服务、咨询投诉等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操作标准。
据安华农险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主要有两大创新。一是相关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如监管层提出保险机构应该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提出“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专人接访、7日内回复意见、配合政府部门调查”等具体措施,有利于监管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二是注重维护农民利益,如为了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知情权,本标准规定除了开展承保理赔公示外,还规定保险机构应该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手机软件、门户网站等方式为投保农民提供查询服务和信息增值服务。
此外,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近日《商业保险职业分类与代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到保险公司。征求意见稿表示,2014年中保协下发问卷对82家保险公司的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研,发现各家公司自行管理及制定职业分类标准,职业大分类在20-30类之间,细类在1000-2000种之间,风险等级分类也各自不同。其实,此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委联合编制了《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简称《大典》),但是由于保险行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对于职业分类的要求较高,因此目前只有6家公司是完全按照《大典》进行风险分类。
由于职业分类不统一、职业定义不清晰、职业更新滞后等问题,导致风险评估标准不统一、行业共享数据的困难。而此次新编的《商业保险职业分类与代码》,将保险行业职业归为20个职业大类、256个职业中类、1842个细分类,标准里不包含具体职业的风险分类,各公司可以根据不同险种风险类型、职业具体风险对每个职业细类赋予风险等级。记者 尹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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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1126/42394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