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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环境违法举报开出五万元重奖 五种途径举报

2016年11月25日 22:50

天津日报记者 张鸣岐 在昨天举行的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发放了《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后的首例最高50000元环境违法举报奖金。

今年9月2日,举报人于微信举报平台反映津南区某电镀加工点存在排放电镀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津南区环保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取样监测,该电镀加工点监测项目中多个项目重金属锌和总铬超标3倍以上,并发现其存在私设暗管排放有毒物质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故将此案件向公安津南分局进行移送。

据了解,修改后的《办法》将奖励金额由原来的200元、1000元、2000元和5000元调整为200元、2000元、5000元和50000元,最高奖励额为原来的10倍。

环境违法有奖举报途径

微信举报:搜索“12369环保举报”,关注该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政务微博:搜索“天津环保发布”或登录http://weibo.com/3250739191,以#有奖举报#为话题发布举报信息并@天津环保发布。

网络举报:北方网政民零距离:http://ms.enorth.com.cn/或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官网:http://www.tjhb.gov.cn/

电话举报:12369。

来信来访举报: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信访办。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邮编:300191。

汽车“冒黑烟” 举报属实奖200元

记者昨天获悉,天津将实行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办法。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环境保护部门立案、调查清楚情况属实且举报人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200元奖励。

[获奖条件]

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在天津范围内;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环境保护部门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

[有奖举报范围]

主要是指天津注册的各类机动车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如具有“冒黑烟”等明显特征。目前,外埠过境车辆暂不列入此次有奖举报范围。

[有奖举报应注意什么]

机动车具有行驶速度快、流动范围广的特点,为便于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举报人在发现超标排放车辆后应尽快通过有效途径,优先选择能上传图片证据的微信、微博等途径进行举报;被举报车辆应为天津注册、悬挂天津牌照的机动车;举报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银行卡号、事件发生的准确时间和地点、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走向等信息;举报人须提供车辆超标排放照片,要求照片中“冒黑烟”特征明显,车牌照号清晰可辨;同一车辆超标排放被多人(次)举报的,只对第一有效举报人给予奖励;多人联合举报的,按一次举报奖励。举报车辆被处罚后,再次出现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现象的,可继续举报并获取奖励。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125/42391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