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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为60岁以上原“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贴

2016年11月19日 22:07

每日新报记者 王祖凌 下月起,滨海新区符合条件的原“代课教师”将收到教龄补贴,发放标准为从教每满1年每月30元,最高标准不超过600元。截至2014年1月1日,已经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自2014年1月1日开始享受教龄补贴;截至2014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的人员,按其身份证出生年月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教龄补贴。

根据日前出台的《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为原“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原“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贴范围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2002年12月31日前在原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成人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含1年)被辞退的代课教师。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对已经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发放教龄补贴;对未满60周岁的人员,至其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发放教龄补贴。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及我市有关政策被辞退的代课教师、辞退后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的代课教师不在发放范围。教龄补贴按照从教每满1年30元标准按月发放,补贴总额不超过600元。教龄补贴标准随社会经济发展适时调整。据了解,此次发放的教龄补贴是对从教经历的补助,与其个人目前享受的其他福利政策不发生冲突,发放时期从年满60周岁开始直至死亡,是一个长期的生活保障。

原“代课教师”教龄补贴须进行身份和教龄认定,以物证为主、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119/42345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