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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手天各一方 法官化解:爸爸见到分离女儿
2016年11月02日 20:44夫妻离婚后探望权纠纷,一直是法院执行当中的难题。抚养子女一方拒绝对方探视、故意隐匿孩子的情况时有发生,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只得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对人身的执行不同于财物或行为,法官不能强行带走孩子让申请人探视,这就需要法官用智慧和方法促使双方相互理解、配合。前不久,天津河西区法院就圆满化解了一起探望权纠纷执行案。
拒不执行
天津“80后”男青年赵某与女青年田某原是一对夫妻,后因感情不和离异,女儿潇潇由母亲抚养。后因探望权得不到保障,赵某将前妻田某告上法庭。在诉讼中,赵某提出,为了看女儿,他多次找田某,还曾经报过警,但三年过去了,他一直未能如愿,也联系不上田某,所以才诉诸法律。对此,田某却表示,女儿已经很久没见过赵某,赵某若贸然将孩子接走,她会很不适应,也不利于孩子成长。所以不同意让孩子长时间呆在赵某处,只同意其每月探视一次。最终,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令父亲赵某每周六探视女儿一次,母亲田某予以配合。
判决生效后,田某并没有配合执行,由于其在深圳工作并已再婚,孩子也随其共同生活,田某便屡次以孩子幼儿园有课、往返两地不便等理由搪塞,赵某仍然无法见到女儿。为了能和心爱的女儿见上一面,赵某一次一次地到法院申请执行,几乎每个月都要立一起探望权纠纷执行案。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所有承办法官均多方面联系田某,给田某做工作,希望其配合赵某探视女儿,但是田某总是以自己在深圳工作抽不开身,路途太远影响孩子上课,或是天津雾霾重对孩子身体不好等理由推托,一直不配合探视。赵某为此气愤不已,一度情绪相当激动,赵某年迈的父母甚至多次到法院哭闹。
法官化解
前不久,赵某再次到河西区法院就探望权纠纷执行立案,承办人崔成元法官为了彻底解决双方矛盾,不厌其烦地给田某做工作,从立案以后几乎每天都与远在深圳的田某通电话、发邮件。“我先向她讲明利害,告诉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然后再从孩子成长需要父爱等角度,晓之以理。开始她是很抵触的,后来慢慢被我说通了。”崔成元告诉记者,探望权纠纷执行之所以难,主要是因为探视孩子成了离异双方家庭发泄情绪或报复对方的工具。抚养子女一方对财产分割不公、矛盾纠纷、感情纠葛等的不满都通过拒绝探视发泄出来。而被探视的子女又不同于财产,法官不能对其强行控制,必须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
执行法官需要面对双方苦口婆心地劝说、疏导、沟通,促成双方主动配合。
崔成元的执着和他入情入理的劝说,最终打动了田某,她不仅带着孩子来津,让赵某见到了多年来日思夜想的女儿,还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决定每次田某来津看望父母,或赵某出差到深圳,都可以探视女儿。一起多年的执行积案至此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102/42278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