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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1月起200多电子警察抓违停 车里有人照样挨罚
2016年10月28日 21:32只要在“禁止停车标志”区域内停车,被电子警察摄录一次,且无论车内有没有人,驾驶人就会被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被记3分。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违法停车已成为城市妨碍道路通畅和影响市容市貌的顽疾。为加大打击违法停车行为,11月初,将有一批新增摄录“违停”电子警察上岗,届时全市此类电子警察将扩大到200余处。
从交管部门的统计情况看,近半年以来,北辰区辰昌路佳园里商业街至佳宁道路段(果酒厂地铁站)附近,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商业广场门前,南开区南开三马路的南开三纬路至长江道段,以及和平区南京路的诚基大厦门前附近路段,仍属于“违停”电子警察摄录的“重灾区”。这些路段之所以机动车“违停”现象屡禁不止,原因一是某些驾驶人不常去这些地点,没注意设置有专拍违停的电子警察,二是驾驶人普遍存在“临时停放”心理,以为短时间停放不会造成交通违法。
与交警现场贴条处罚不同,只要在“禁止停车标志”区域内停车,被电子警察摄录一次,且无论车内有没有人,驾驶人就会被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被记3分。提醒驾驶人,今后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路段,千万别再随意停车了,否则被电子警察抓拍四次就将记满分“回炉”学习。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028/42153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