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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动 通报10起环境违法案例

2016年10月19日 11:27

天津日报记者 张鸣岐 昨天,天津又通报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将杜宝明电镀加工厂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等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开向社会通报。

据介绍,今年9月份,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175人次,检查企业、点位3505家次,立案100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5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81起,其中涉及大气类14起、水类15起、固体废物类2起、违法建设项目类36起,其他14起,共处罚款326.17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3件,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机动车执法方面,今年9月份,全市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持续联合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15人次,共遥测拦检、入户排查机动车3.3万辆,排查建设施工项目内非道路柴油机械95台,排查加油站、储油库75座次,查处超标车36辆、超标机械6台,加油站超标排放2座。同时,新车生产、销售环节环保一致性核查共1.2万辆。

通报的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中,包括杜宝明电镀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天津市健茂自行车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天津市瀚隆镀锌有限公司通过渗坑非法排放污染物查封扣押案、天津市光泽乳业专业合作社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天津滨海北方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发生辐照事故造成人员受辐射案、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顺成化工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天津港新香料有限公司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检验擅自投入使用案、博塔伟业(天津)门窗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天津市天达静电喷涂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天津耐迪实业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案。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019/42034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