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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保理业务连续三年倍增
2016年10月18日 20:19中新社北京10月18日电 (记者 陈康亮)18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在京发布《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2015)》(下称报告)称,中国商业保理自2012年试点至今发展迅猛,新注册商业保理企业数量、业务量、融资量余额连续三年成倍增长。
截至2015年末,中国注册商业保理公司数量达2514家,当年商业保理转让业务量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下同),融资余额超过500亿元。
对此,中国交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韩捷晨表示,目前国内的商业保理历史较短、规模与银行保理相比较小,其逆势增长属于发展初期特有现象,不能简单理解为常态。其后续发展还面临一定政策法规问题,如企业主体认定模糊、重准入轻监管等,还需解决资金渠道有限等问题,今后商业保理可发挥其在市场细分、客户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探索与银行保理合作共赢。
所谓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管理、催收、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按机构分,一般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后者在业务规模和影响力上较小,但发展势头迅猛。
一般而言,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无需再抵押或质押即可获得融资,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催收、管理等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信用风险上升,部分银行对保理业务趋于谨慎,近年来其业务规模也逐渐下降。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保理业务量为2.87万亿元,同比下降1.71%;其中,国内保理业务量2.09万亿元,同比下降3.69%。
韩捷晨表示,保理业务通常期限较短,和传统贷款业务相比,其对经济波动的反应更加敏感,银行保理在经过高速发展后放缓,这一现象符合规律。2014年以来,银行保理业务进入调整期,各家银行,尤其是中资银行对保理业务趋于谨慎。(完)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1018/42030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