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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升级”刑事案 在津租房老赖获刑六个月

2016年10月15日 21:03

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山东人马玉山为孩子上学方便,租住在天津红桥区一处平房,到2016年,已经13年,目前其子已经上大学,这间平房对他失去“学区房”的意义。听说这一片要拆迁,房主多次让他腾房,马玉山非但不搬,还装修起房子,接到法院判决书也无动于衷。昨天,马玉山在红桥区法院受审,这是他第二次因为房子的问题在该法院吃官司,前一次是民事案,这一次是刑事案。据介绍,这是红桥区法院受理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昨天在法庭上,马玉山称房主是他“朋友”米某某,租金每月150元,后来涨到200元,当初讲好房子要拆迁就搬,不拆就住着。2013年,听说这一片要拆,米某某通知马玉山搬家,他以各种理由搪塞,后来干脆连房租都不交了。

2015年,米某某再次敦促他搬家时,发现他正在装修房子。此后,米某某向红桥区法院起诉,要求马玉山腾房并给付两年房租4800元。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马玉山上诉,被驳回。今年,米某某到红桥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人员到达出租房时,发现屋里多了马玉山80多岁的老娘。昨天在法庭上,马玉山承认,之所以把老娘接来,就是为了阻碍强制执行。

就这样,马玉山“走上”了刑事被告席。今年7月1日,在马玉山被刑拘后批捕的前一天,他的妻儿老小才把租住房腾出,欠的租金也一次性给付了。在昨天的庭审现场,法院判决马玉山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刑罚六个月。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015/42001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