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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土地确权登记基本完成 新经营主体成农业发展“骨干”

2016年10月12日 19:59

中新网济南10月11日电 (沙见龙)山东省政府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截至2015年底,山东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新一轮土地改革中,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山东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据山东省农业厅厅长王金宝介绍,截至2015年底,山东全省确权承包耕地面积为8815.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总数的98.1%;确权农户数1670.6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总数的94.6%,现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土地确权对促进山东省农业组织化、产业化、品牌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活力。”王金宝介绍道,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4.1万家,农民合作社16.5万家,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400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山东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者和骨干力量。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长期存在的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王金宝表示,土地确权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使承包经营权更明晰,推动了山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进程将不断加快,现山东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2569.5万亩。

尽管山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只是阶段性成果,目前仍有4.1%的村(社区)未完成确权。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褚瑞云表示,下一步山东将对未完成区域实行一村一策措施,确保扫尾工作的完成,从而推动推动山东农村改革,释放农村改革动能和红利。

对于进行土地确权资金来源,褚瑞云表示,土地确权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不收取农民任何费用。中央财政按每亩10元标准对地方进行补助。山东省财政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每亩再补助5元。山东各市、县也积极筹措资金,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完)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1012/41976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