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ATM机转账24小时内可撤销
2016年10月10日 00:16天津日报记者岳付玉 日前,央行发布通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或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央行还明确将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央行表示,此举是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为什么将个人ATM机转账调整为资金在24小时后到账?本市几位城商行行长告诉记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近一半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的诱骗下,通过自助柜员机等自助设备向诈骗账户转账,而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受害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不法分子引导在自助柜员机具的英文界面中进行转账操作。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转账后的较短时间内恍然大悟,意识到已经上当受骗,但资金已经转出,且已被不法分子立即转移,只剩下懊悔痛恨了。央行新规确实能为这部分受害人“亡羊补牢”挽回损失。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010/41952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