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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普通化妆品免消费税 国内外化妆品价差将拉低

2016年10月01日 22:53

天津日报记者 胡萌伟 昨天上午,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对“高档化妆品”征收15%的消费税。新政将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次通知中规定: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由原先的30%调整为15%。

《通知》中特别指出,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昨天记者致电雅诗兰黛、娇兰、佰草集等化妆品品牌中国官网客服,对方均表示目前对新政并不清楚,也没有接到任何调价通知,也有品牌称“现在价格没变,至少‘十一’期间也不会变”。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1001/41900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