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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公募FOF:新瓶装老酒会掀多大波澜?
2016年09月27日 10:14原本以为2016年是公募基金行业创新寡淡的一年,尽管定期开放债基也曾掀起过波澜,但面对越来越索然无味的股市,分级基金的嗜血残阳还在天空隐现,基金公司对创新也越来越心有余悸。
四季度将至,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 —基金中基金指引》,从而也宣布了公募FOF的推出进入了倒计时阶段,笔者了解到的消息是包括华夏、天弘、前海开源等在内的20余家基金公司准备首批抢滩这一领域,分享公募FOF的头啖汤。然而,公募FOF是否会那么钱景诱人呢?笔者的回答是且慢下结论。
追根溯源,作为纯粹的舶来品,FOF在内地基金行业并不是新鲜事物,QDII基金领域早就有FOF基金问世,其当年推出的本意是分散内地基金经理所不甚熟悉的海外投资市场,但在多年的实践中这类QDII基金并没有体现出高人一筹的实力而逐渐沦为中庸;此外,近年来,许多基金公司在专户领域已经尝试了这种设计,目的是为了挽留住核心的高净值客户,当然或许是出于私心,这类专户的FOF组合里基本以自家的产品为主。
时过境迁,面对数目越来越庞大的公募基金,适时地将FOF基金的覆盖范畴涵盖整个公募基金领域或许也是时代所需。也许正是基于此种考虑,证监会顺应民意给FOF基金颁发了准生证。
笔者注意到在这份指引中,证监会就相关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窗口指导。首先,指引明确了FOF基金旨在培育和壮大机构投资者,这也说明这一类产品并不适合素来喜好追涨杀跌的散户投资者。同时,指引中还有几条规定颇为引人注目:比如规定了FOF应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同时规定了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以及销售费双重收费;此外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中基金所投资基金披露净值的次日,及时披露基金中基金份额净值,指引还明确要求FOF的基金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基金的基金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FOF的投资标的中分级基金被明确禁止,同时FOF的投资适用双二十规定,即FOF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基金中基金资产净值的20%;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中基金持有单只基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20%。
但是,问题随之来了,有了这份看似详尽的指引,FOF基金的推出真的就是一马平川了吗?笔者认为未必。当前公募基金的只数已经足够庞大,但好基金着实凤毛麟角,以今年为例,去年年终风光无限的偏股型基金几乎全军覆没,而排在排行榜前端的大多为打新基金;同时内地的基金基本上是好一年、坏一年,通常第一年表现出色的明星基金第二年都会因关注度提高资金疯狂涌入而沦落,在股市热点切换频繁尚无价值投资可言之时,如何来构建自己的FOF基金组合呢?
同时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是基金公司会推出何种形式的FOF?知名基金分析师王群航撰文表示,前期可能主要以自家的内部FOF和重点投资指数基金的FOF为主,笔者深以为然。不言自明的是,作为一种新的投资组合形式,FOF推出也是要以盈利为目的,某家基金公司不太可能在自家的FOF中重点配置其他基金公司的公募产品;而且基金公司多年以来重点培养的是股票各主流行业的研究员,基金公司少有重点培养基金行业的研究员,人才储备部足,所以或许前期重点会落在指数型的FOF上。
指引落地,一时之间各家基金公司群情振奋,甚至有预测未来FOF的规模或超过万亿,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基金就是股票的FOF,其本身就是分散降低了风险;而当基金中的基金推出,风险再一步降低之时,或许进一步牺牲掉的就是投资组合的收益性。在股市本就暗淡无光的日子里,投资人会接受吗?
知名财经人士水皮公开指出,当前在现在这个市场背景下,FOF的发行估计不会特别乐观,短期地看,能够发出来超过百亿的基金就算相当不错了。笔者以为,这其中除去股市不好和新生事物前景难测的因素外,指引中禁止对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双重收费也是主因,这在很大程度上会打击基金公司发行FOF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直面公募FOF,当我们为这一新生事物欢呼雀跃的同时,也要仔细审视其背后浮现出的问题,毕竟我们不希望它象分级基金一样迅速没落、昙花一现!(中国经济网 张桔)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0927/41866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