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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医院被确定为抢救中心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016年09月14日 20:55渤海早报讯 (记者檀昕尧)日前,《滨海新区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第五中心医院被确定为区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和大港医院分别为辖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根据该方案,将实现危重孕产妇管理率10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进一步提高产科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危重孕产妇管理。
根据《方案》,滨海新区将建立在区卫生计生委领导下,以滨海新区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为依托,以妇幼保健机构为平台,以区和辖区两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为主体,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网络。
确定第五中心医院为区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和大港医院分别为辖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负责滨海新区范围内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工作,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和大港医院分别负责原辖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工作,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要与各辖区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建立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区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将加强对辖区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各助产机构的技术指导与人员培训,按照实际需要开展专项技术指导、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专门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并保留相关工作记录。鼓励区级和辖区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将孕期高危管理关口前移,降低区域内危重孕产妇的发生率,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
根据《方案》明确的危重孕产妇转(会)诊流程,各级医疗助产机构接诊危重孕产妇时,必须按照有关诊疗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变相推诿危重孕产妇,切实避免延误救治或自行转诊的情形发生。
各级医疗助产机构确认孕产妇病情危重,超出本机构救治能力需要转诊时,将遵循逐级转诊的原则。对不宜转诊的危重孕产妇,医疗机构应立即组织紧急会诊,就地予以抢救。区级和辖区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医务科或总值班接到急会诊申请后,将按照院外会诊要求,指派相关专家尽快赶至抢救现场,指导并参与抢救工作。
区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将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成立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与对口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各辖区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建立危重孕产妇双向转诊关系,畅通转诊通道,定期随访转出病人恢复情况,接收经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抢救成功、病情稳定孕产妇的后续治疗;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接受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技术指导,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抢救措施落实到位等。而辖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也将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成立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并与区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建立危重孕产妇双向转诊关系,畅通转诊通道。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914/41790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