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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获准参与沪港通 专家预计初期入市约1700亿元

2016年09月12日 23:33

专家预计,险资每年为港股市场带来的潜在增量资金约为300亿元

■本报记者 傅苏颖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的监管口径》(以下简称《监管口径》),标志着保险资金可参与沪港通试点业务。专家预计,险资参与沪港通,初期将为港股市场带来1700亿元资金。

中金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汉锋认为,目前保险行业资金运用余额约12.5万亿元,其中投资到股票和基金的比例约为13.7%。假设其中初期有10%的分布到港股市场,对应的资金量可能是1700亿元。中国近年保费收入每年以约2万亿元的速度在增加,假设新增的保费中按照同样的比例投资于港股,每年为港股市场带来的潜在增量资金约为300亿元。

《监管口径》要求,保险机构投资港股通股票应当遵循审慎和安全原则,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配备专业人员,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保险机构直接开展沪港通股票投资应当具备股票投资能力,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机构应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开展运作;二是明确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港股通试点股票;三是明确保险机构应当将投资港股通股票的账面余额纳入权益类资产计算,并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沪港通股票时,在账户开立、投资交易、清算核算等环节的要求。

据悉,2007年和2014年,保监会先后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允许保险机构投资香港股票及其他发达市场权益类资产。

保监会称,此次允许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进一步增加了保险资金参与香港股票市场的投资方式,一是有利于保险机构更为灵活地选择投资标的,缓解资产配置压力,二是有利于保险机构借助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优化资产配置结构,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三是有利于保险机构提升投资收益,服务保险主业发展。证券日报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6/0912/41777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