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进口一批大豆短斤少两400吨 企业索赔10万美元

2016年09月09日 15:34

天津日报记者 万红 昨天,记者从天津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日前,天津检验检疫局临港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一船进口大豆进行计重后,发现实际卸货重量比报检单据上少了400多吨。检验检疫人员遂对这批货物出具了重量证书,凭借这个重量证书,进口企业可以挽回损失约10万美元。

这船大豆来自巴西伊塔科蒂亚拉港,货物的装载提单重量为53567吨。当货物在码头卸船后,天津检验检疫局临港办事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用料斗秤对整批货物进行了计重。计重结果显示,这船大豆的实卸货物重量为53163.65吨,比提单上的重量短重了403.35吨,短重率高达7.53%。,已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检验检疫人员及时将短重情况通知了国内收货人,并及时签发了重量证书,帮助企业索赔。

“随着近几年国内大豆需求量的激增,进口大豆实际到港出现短重的情况时有发生。”天津检验检疫局临港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以来,经该办事处计重的进口大豆共计23船次,检出短重6船次,比例高达26.1%。“装运港装卸条件差、管理水平不高、发货人不守信誉等都是造成货物短重的原因。”天津检验检疫局临港办事处工作人员分析。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天津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建议国内收货人在寻找贸易合作对象时,应对合作企业和装运港口开展风险评估,尽量选择国际信誉好、操作规范、质量可靠的港口合作;签订合同条款时,尽量把检验方法、索赔期限等写进合同,可以将中国检验检疫证书作为贸易双方结算的凭据;货物装船前,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赴装货港检验,及时掌握货物进口情况,确保装船数量准确,从源头上减少进口货物短重的发生;货物进口到岸后,进口企业一定要及时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以便检验检疫部门发现问题后及时出具索赔证书。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909/41760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