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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国管公积金提取简化 天津提取暂未调整

2016年08月31日 12:48

每日新报记者 王月 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调整向来是市民格外关注的。近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从9月1日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进行简化,今后缴存国管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将更方便、更容易。但记者致电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详情时,被告知天津提取公积金没有政策调整。

国管公积金提取手续简化

根据相关通知,9月1日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承诺后,凡可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联网审核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简化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流程。如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记载信息为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且单位已经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那么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在北京购买二手房,职工只需通过身份验证即可实现“零材料”办理。

细心的人们可能注意到,这里提到的公积金前边加了“国管”,有什么不一样吗?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国管公积金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在职期间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目前天津市对于提取公积金手续没有政策调整。因此天津目前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和流程暂无变化。

办理提取要带齐证件

办理一般的提取业务必须要带上的就是贷款人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如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除身份证明还需夫妻关系证明。另外根据办理的不同类型提取,所需要的材料也有所区别。比如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有的提取业务提取时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若与他人共同购房,需提供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柜台提供,本人填写)。

即将有一批服务举措出台

近两年,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推出服务举措,简化手续,方便职工使用公积金。据透露,今年,天津公积金将不断完善和简化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即将有一批服务举措出台,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做好服务,让公积金提取、缴存、还贷等更方便。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831/41576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