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新能源车陷“粮草”困境 安装设备物业要车位费
2016年08月31日 12:10家住红桥区洪湖雅园小区的杨女士反映,最近她家购买了一辆北汽的纯电动新能源车。本想在小区地下停车库的自家车位旁安装一个低压充电设备,但该小区物业要求她必须预交三年的车位费,这让杨女士十分不解。
设备难装
近日,记者来到洪湖雅园小区地下停车场,看到杨女士新购买的车辆停放在车位上。杨女士告诉记者,一方面为了方便接送小孩,一方面响应环保号召,她6月购买了这辆北汽新能源车。7月提车后,她向电力部门申请在小区车位旁安装充电设备。她到电力营业厅咨询时得知,想要安装充电设备,需要小区物业开具证明。杨女士马上找到小区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负责人表示,必须要预交三年的车位费,才能允许安装。
没有依据
“我已经咨询过了,这辆车充电只需要220伏的低压电源,不需要设置充电桩,只要在我车位旁的柱子上安装一个充电盒就行。”杨女士指着车位旁的一个承重柱说,他们所安装的充电设备既不影响其他车位,也不占用车道,而且还在地下车库内。此外,她表示,他们已经在该小区住了六年多,从来没有拖欠物业费和车位费。现在电力部门免费安装充电设备,没想到物业却要求预交车位费。她拿着以往交车位费的收据告诉记者,每月的车位费是300元,三年的车位费要交10800元。她和家人都认为这样预交车位费是没有依据的,并担心如果该物业公司在三年内撤出,新物业公司不会承认预交的费用。
还需协商
记者就此情况联系到管理该小区的云浩物业公司,项目经理戴先生解释,预交车位费是公司规定的,主要是担心业主在短期内不再使用该车位,会造成充电设备的浪费。记者随后又将此情况反映给红桥区房管局物业科。一位冯女士表示,他们也接到了杨女士的反映,并且已经与戴经理进行了沟通和协调。据了解,该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该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物业公司不应预收三年的车位费,同时业主如果没有和车库的产权单位提前约定,就需要协商解决。戴经理也对记者表示,他们将会组织业主、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并会公布协商结果。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831/41575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