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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民办中小学秋季起享受“两免一补”

2016年08月17日 10:21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将民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纳入“两免一补”政策范围,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天津从200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今年秋季起,市教委将统一城乡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由于天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在校学生折算后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为小学每年不低于1300元、中学每年不低于1450元,这也就意味着,今后选择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生和中学生每年所缴费用将分别减少1300元和1450元。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817/41404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