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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发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明确规定量罚幅度

2016年08月17日 10:16

天津日报记者 赵荣君 为贯彻公安部《关于实施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针对公安行政处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处罚畸轻畸重问题,近日,市公安局从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入手,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发布。

据统计,在治安管理处罚的案由中,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盗窃、抢夺、诈骗、故意损毁财物、卖淫、嫖娼、吸毒等常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占全部案由的90%以上。《天津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将156种常见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作为重点,对罚款、拘留等处罚种类明确规定了裁量情节和量罚幅度,确保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同责同罚。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817/41404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