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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超员大客途经天津被查 核载47人实际乘57人

2016年07月08日 21:14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日前,天津高速交警在京津塘高速公路泗村店收费站查处一辆沧州开往北京、超员6人的大客车,车上乘有19名儿童。交管部门依法将该车滞留,并对违法驾驶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7月7日9时30分,天津交警高速支队京津塘大队正在京津塘高速公路泗村店收费站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开展检查行动,此时一辆号牌为“冀JQ5××3”的蓝色大客车引起交警注意。经交警检查,这辆从沧州开往北京的长途客车核载47人,但当时车上却实际乘坐着57人。在全车乘员中,包括19名年龄从2岁至10岁不等的儿童,其余为37名成人和1名驾驶人。

驾驶人刘某在接受交警询问时承认,该车从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发车时即超员乘坐了57人。虽然该车登记在沧州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为正式客运班线,但驾驶人和乘客经常为了图省事,不在规定的客运站上车,而是让乘客在盐山县的几个村子附近的路上直接上车。此次被查前乘客即以此种方式上车。

交警进一步询问获悉,该车上的成年乘客大多是带着孩子从沧州赴北京工作或做生意,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超员违法问题。被交警查获时,多数孩子在车上没有座位,而是被家长抱着乘车。

目前,这辆大客车被依法滞留在泗村店服务区,考虑到部分乘客要赶火车去往北京,交警立即安排车辆陆续将这些乘客送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经核查,交管部门最终确定刘某所驾驶的这辆大客车超员6人,依法对其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708/39147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