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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药品“零加成”

2016年07月02日 22:55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7月1日起,天津宁河区、静海区、蓟县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全部加成,全市其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一半加成,同步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费。据悉,天津将逐步把现行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记者了解到,昨起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启动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7.5%,力争到年底实现药品“零加成”。对医院因改革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通过调整部分长期价格较低、背离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给予适当补偿。主要是提高护理费、注射费、手术费、部分中医治疗费等,按照国家医疗项目规范,归并了挂号费、诊查费、换药费,以及偏低的床位费等。同时,提高的医疗服务收入将少于医院减少的药品加成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补偿不足部分,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医院科学管理,降低成本解决。

为减轻整体患者负担,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如原不报销的各级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后,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适当提高床位费报销定额标准等。改革后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范围扩大到综合改革的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报销范围扩大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对基层医疗机构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开具的长期处方,按规定予以报销。

此外,天津还将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今年将在全市深入推进分级诊疗,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发挥大医院区域辐射、带动引领作用,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格局。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702/38631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