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9省市外地人可在津补换身份证 首日19人办理手续

2016年07月02日 21:00

城市快报记者 常健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接待了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湖北户籍人员李女士。从市公安局户政处获悉,截至昨天下午5时,公安机关共受理19名外地户籍人员换领、补领身份证手续。

在静海区工作的李女士是湖北人,居民身份证已过期,如果回湖北老家换领身份证,不仅耽误工作,而且来回路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恰巧,她在互联网上看到了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启动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消息,于是李女士决定在天津公安机关异地换领身份证。

昨天一早,李女士就来到静海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询问工作人员是否符合异地换领身份证条件。静海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后,当场为李女士办理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7月1日起,北京、上海、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9省市户籍人员在天津市办理居住证、蓝印户口的及在天津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可在天津市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手续。目前,天津各区县都设立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群众办理换领和补领手续时,需携带居住证、蓝印户口或学生证,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需携带原居民身份证。办证人在受理点现场核对信息、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缴纳证件工本费,选择领证方式。异地办证和天津市民享受同城待遇,办理手续后在20个工作日后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急需用证群众可以自愿办理邮政速递服务,邮政速递企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证件邮寄到办证人指定地点。同时,群众可在工作日9点至17点拨打天津市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咨询电话(022-24342657)查询制证进度。下一步,天津市公安机关将抓紧与其他省市协调对接,继续扩大异地办证受理地区,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天津公安开始受理9个省市外地人补换身份证业务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702/38623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