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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小区物业私自涨停车费 只管收钱不管安全

2013年05月27日 21:05

原标题:千家村小区物业私自涨停车费 只管收钱不管安全

千家村小区物业私自提高停车费还想“免责”:

业主:物业,你们这样是不是太霸道了?

千家村小区停车场南国都市报见习记者石祖波摄

“小区物业没有征询业主的意见,私自提高停车费收费标准,可在小区停车,既没有划定单独的停车位,又没有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免责条款非常‘霸道’,私自以升级‘关卡’的名义就开始提高收费标准,非常不合理,希望反映。”海口市富南千家村小区业主陈先生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近期,其所住小区物业以安装新设备(电子智能道闸系统)为由,未经小区业主同意,私自提高停车费标准。

26日,南国都市报记者走访千家村小区发现,一进入该小区大门,两条道路上都安装有电子杆,开车经过则必须刷卡缴费。小区保安表示,“小区在4月16日左右,已经新安装电子杆收费系统,如今,只要进入小区必须从门口收费杆经过,而经过则必须办理停车卡。”

收费标准到底高不高?

“全省最低90,最高250,一般180,我们要跟‘市场’价接轨。”南国都市报记者联系到海口市富南千家村小区物业管理处,遭遇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阮先生反问,“有的高档小区收的更高,一个月两三百的都有,你咋不问问他们?”

“小区一个月管理费才三毛五(每平方米),二十年都没涨过,叫我们怎么活?”对于小区物业对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提高停车费收费标准的质疑,阮先生搬出“小区物业几十号人也要生存”这个理由。

然而,小区业主们却不这么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在没有经过小区业主一半以上的同意,不能随意私自提高收费标准。但是,实际情况却是,物业没有经过征询,私自张贴提价通知,就开始收费。”小区业主陈先生表示,目前小区物业管理费现在提到四毛五每平方米,而水电费则完全根据市场价调整。

南国都市报记者通过了解得知,千家村小区,原属于海口市第一批安置小区(解困房),属于比较贫困的小区,相关的收费标准因小区设施不够齐全,也一直都要比外面要低一些。陈先生透露,“以前小车收费60元/月,现在90元/月;电动车15元/月,现在40元/月。”

可目前,小区物业在配套设施不齐全,相关软硬件标准并不达标的情况下,突然单方面要求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收费标准,一起跟“市场接轨”,引起小区业主极为不满。

业主:免责条款太霸道

记者通过小区门口停车收费点的管理员了解到:“办卡要收50元的押金,卡片丢失或者折损要赔50元,收费则按照‘标准’来收。”

记者发现,在该停车收费电子卡背面,附有物业对停车场的免责条款,其中包含的细则有:“1、本停车场停车,只收取机动车车位占用费,未收取车辆及车内物品保管费。如出现车漆损坏,车辆丢失,本停车场概不负责。2、请按照指定位置停车,车、物品损失概不负责……”最后还有一条,“本卡解释权归本停车场所有。”

“责任几乎全免,那要这样的物业有何用?”“小区根本没有停车位,也没有划定单独的停车线、停车号,不存在‘指定停车位置’一说,另外,交了停车费,车辆出现刮蹭,或者车辆丢失,竟然都可以免责,还有最后一条,解释权归停车场所有,岂不‘霸道’?”业主们纷纷质疑物业的“霸道”条款。

物价局:免责条款无效

“此前,收费标准主要是综合海口市各小区情况而制定,相比而言,高档小区一般要相对规范一些,具体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是由服务质量来决定。”海口市物价局价格科的马科长则向南国都市报记者表示,“该小区的免责条款明显属于霸王条款,其免责内容属于无效,若因此而产生纠纷,业主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26日,海口市物价局收费科罗科长向南国都市报记者表示,“如果业主对相关停车费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以向物价局投诉。”(见习记者 石祖波)

标签: 小区停车费私自物业业主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13/0527/3856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