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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巡审合一新机制 天津海事法院在京巡回审案
2016年06月29日 23:15记者上午从天津海事法院获悉,该院日前首次在北京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这是今年以来该院巡回审判庭继在石家庄、西安分别开庭后,又一次在异地审理案件。
这是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案。该案被告以其所属的“泰顺海”轮承运的电厂建设设备自天津港运输至越南海防港,途经东海、台湾海峡海域,遭遇台风,货物发生挤压碰撞。2014年8月卸货后,收货人发现货物残损,被告与收货人进行了联合检验,确认货损事实。原告委托越南一家检验公司对货损进行了检验,确定货损金额为56万余美元。原告在根据保险合同要求向被保险人进行赔付后,于2015年8月6日,代位收货人越南国家石油公司合资建设股份公司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上述损失及相应利息。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在北京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果将择日宣判。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着力构建“巡审合一”的新机制,是天津海事法院主动对接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全面推行“巡回收案+实体审判”双轨并行的新格局重大部署,目的是更好地服务辖区内海洋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629/38373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