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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率先出台地方标准 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公益创投

2016年06月21日 12:05

天津日报记者 韩雯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天津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规程》日前正式发布,将于7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聚焦政府、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流程而编制的全国首部地方标准。

《规程》对天津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的流程、发布项目征集方案、项目申请与立项、项目执行与督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公益创投是以非营利性和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的。资助项目类型主要包括: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社会公益组织孵化;社会组织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公益活动。

对于审批立项的项目,会及时拨付首笔资金,由专门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确保每个项目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确保每个项目真正惠及百姓。《规程》指出,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分级,依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类别,并予以公示。优秀、良好与合格的项目,准予结项,由组织主体拨付项目余款,并可由组织主体决定给予相应奖励;不合格的项目,组织主体应停止拨付余款,并要求社会组织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开展结项评审,逾期不能结项的,组织主体应对项目进行中止,记入组织信用档案,并依据项目协议追究责任。

市社团局主要负责人介绍,《规程》具有较强的指引性与操作性,对推动公益创投项目规范化管理、增进公共政策执行的公正性、透明性,加强资金监管,提升公益项目运作效率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6/0621/3743030.shtml